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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涪城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3 1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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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涪城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16日在绵阳市涪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局长  陈永康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涪城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人大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的战略部署,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安排财政收支预算,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事业较快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17,2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预告知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81,89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8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94,60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4,606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08,8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84,2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200万元;上年结余15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7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4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17,288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调整为252,46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252,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1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7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00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6%,同比增长2.01%。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债务转贷、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13,126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73,447万元。全区公共预算支出273,44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0%,完成调整预算的109.02%,同比增长9.04%;债务还本支出20,7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万元。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99,057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9,7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5,569万元,上级预告知专项转移支付14,622万元,上年结余24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39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8万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116,673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67,72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7,722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91,906万元,返还性收入17,7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6,5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7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6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200万元,上年结余151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7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8万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128,608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调整为227,85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级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227,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3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3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2,6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00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区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7%,同比增长2.97%。加上返还性收入25,2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9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94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9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200万元,上年结余15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7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4万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11,82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3,126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48,725万元。区级公共预算支出248,72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1%,完成调整预算的110.15%,同比增长10.95%;债务还本支出10,3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2,6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万元。

3.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4,531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320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21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211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3,38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395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667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调整为11,32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园区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1,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95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园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47.08%,主要是根据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石塘商贸物流城党工委、管委会的通知》(绵涪编委发〔2016〕52号)和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塘商贸物流城党工委、管委会撤销后清理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涪委办〔2016〕68号)要求,石塘商贸城撤销,收入、支出截止2016年6月30日,财政资金、债权债务相应划转石塘镇和吴家镇;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395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657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097万元。园区公共预算支出12,09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0.16%,为调整预算的115.12%,同比下降43.42%;债务还本支出6,195万元。

4.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街道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681万,按照收支平衡原则,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681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街道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59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3,592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街道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92万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7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8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84%,为调整预算的107.43%,同口径增长1.29%。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84%,为调整预算的107.43%,同口径增长1.29%,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74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27万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2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0,20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0,207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2,73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5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00万元,上年结余627万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17万元和上解上级支出1,515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调整为15,88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5,8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4,08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00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4%,完成调整预算的89.21 %,同比增长217.91%,主要是出让工业用地挂牌成交数量较去年增加,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4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00万元,上年结余627万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17万元和上解上级支出1,515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80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4,8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3,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9%,完成调整预算的92.67%,同比下降27.81%,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下降,导致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00万元。收支品迭后,年终结余948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46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27万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2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92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27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5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815万元、上年结余627万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1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15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调整为5,34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5,3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04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300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区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4%,完成调整预算的191%,同比增长273.05%,主要是出让工业用地挂牌成交数量较去年增加,导致按比例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4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815万元、上年结余627万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17万元和补助下级支出6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15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544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5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4%,完成调整预算的161.17%,同比下降56.43%,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下降,导致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300万元。收支品迭后,年终结余948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52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525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08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0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037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调整为8,85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8,8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8,55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0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园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6,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9%,完成调整预算的75.78%,同比增长135.50%,主要是出让工业用地挂牌成交数量较去年增加,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0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037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893万元。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89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6,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7%,完成调整预算的77.09%,同比增长153.28%,主要是增加工业土地出让成本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86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与一般公共预算相互衔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8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694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与一般公共预算相互衔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全年执行结果,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按照《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与一般公共预算相互衔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6,29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246万元,收入总量为26,5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5,145万元,收支品迭后,结余11,394万元。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6,636万元,上年结余11,049万元,收入总量27,6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5,598万元,收支品迭后,结余12,087万元。

全年执行结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1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24%,为调整预算的103.07%;上年结余11,048万元,收入总量28,1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00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08%,为调整预算的96.20%,收支品迭后,结余13,190万元。

(五)全区公共财政重点支出情况

根据区委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前提下,集中财力稳增长、促发展,切实加强各项财政改革,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年民生支出19.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4%。

一是优先保障全区基本运转。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区各级财政安排55,725万元,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强化社会管理,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改革。

二是积极保障教育投入。投入53,845万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其中: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1,051.66万元、城市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资金4,170.85万元,使全区5万余名义教阶段学生享受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午餐计划,解决10,386名学生餐费;安排资金545万元支持学校利用闲置校舍和富余资源改建幼儿园1所。

三是加大“三农”投入。投入46,148万元,其中:安排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资金1,980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保障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安排1,336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1,200万元用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安排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422.3万元,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安排294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安排1,2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

四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投入39,885万元。其中:安排3,832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安排9,861万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539万元;安排退役安置补助资金4,496万元和抚恤补助资金2,359万元。

五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30,907万元。其中:安排3,660万元,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安排5,440万元,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补助4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432万元,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六是支持产业发展及园区建设。投入20,313万元,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新动力,主要用于创新驱动发展、产业发展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及创新、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购买服务;投入园区建设资金18,329万元,主要用于金家林试验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石塘商贸城基础设施建设、置换到期政府债务等支出。

七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4,283万元,支持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推进乡镇村级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开展送文化下乡(进社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全区106个行政村、77个社区书屋全面建成,10个农村文化大院、12个乡镇图书室、留守儿童文化之家投入使用。支持51所学校少年宫的建设和运行。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八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1,8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5%,同比下降29%。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同时,因财政决算尚未批复,上、下级财政之间的结算尚有变化,科目之间也将有调整,最终以市财政批复决算为准,届时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落实区人大预决算审查意见情况

2016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密切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2016年财政部门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2件,协办5件,满意率为100%。同时,针对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财政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向市财政反映我区财政体制调整后存在的困难,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争取市级财政支持。做好乡镇、街道、园区财政体制调整工作,制定详细的体制调研方案,深入到全区12个乡镇、5个街道和金家林试验区进行财政体制调研,形成财政体制调研报告,为下一步财政体制调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健全预算体系,细化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强化“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项目库建设,做到有项目才有预算。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强化预算执行,清理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按规定收回部门结余资金以及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三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产业发展变直接补助为间接扶持,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资金。制发《涪城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涪城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涪城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财政出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项目推进专门机构,研究完善项目推进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和招商引资对接,制定《涪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实施办法》,积极指导项目实施机构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突出了“四个首次”,即首次将政府采购预算上区人代会、首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联审制度、首次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和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首次实行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工作。2016年共下达采购计划18批,采购预算金额107,23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5,596万元,节约资金1,640万元,资金节约率1.53%。

五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在四川省各县市区中率先制定出台《涪城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绵阳市涪城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工作,编制《涪城区深化国企改革转型总体方案》和《涪城区国有企业改革调研分析论证报告》。做好益生公司整体划转富诚公司、区食药工质局经营性资产和绵江快速通道绿化带林木资产移交富诚公司等工作。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全区国有资产总额已达89亿元。积极推行资产管理业务网上审批,2016年通过网上审批的资产处置事项有63宗,产权登记2宗。全面完成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实现国有资本收益1,694万元,督促做好市属资产移交。

六是探索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修改完善《涪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涪城区投资评审操作办法》,将财评工作前移至对区级预算内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评审。创新评审方式,在自主评审方式为主的基础上,针对绵中路强电线路迁改等电力工程,抽取区评审专家库专家参与迁改方案的制定和评审工作。2016年,共评审项目239个,审定金额59,109.28万元,审减率为11%。

七是推进绩效评价管理改革。印发《涪城区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完善评价指标分值分配,突出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和“效”,对区委办、区政府办等43个区级部门支出和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对农村公路安全护栏建设项目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是深化预算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四本”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汇总决算和2016年“三公”经费汇总预算,公开60个区级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公开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九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厘清政府债务关系,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积极向省市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用于支持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化解到期债务,减轻财政支出压力。2016年债券资金30,500万元,其中:增量债券8,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支出;置换债券22,50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到期政府债务,将富诚集团等融资平台公司2016年到期债务8,800万元转化为政府债务,并安排相应的置换债券额度。

十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自查、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检查、“一事一议”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等各类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确定1户有代表性的农业龙头企业(绵阳天虹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和3户行政事业单位(区安监局、区惠民帮扶中心、杨家镇政府)作为被检查对象,下发《财政检查决定书》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各位代表,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积极应对,努力克服结构性减税、“营改增”试点扩围等叠加因素、以及城区财政体制调整后续影响,多措并举加强税收征管,深入挖掘税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科学安排预算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财政刚性支出呈大幅增长趋势,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不高,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2017年通过开源节流、创新机制、细化管理、提高绩效等举措加以改进。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围绕区委“一二三四五六”总体战略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领先发展的总体取向,努力培植财源,推动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2017年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受经济下行压力,结构性减税,以及我区经济结构等因素叠加影响,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预计为213,000万元,同口径增长8%;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预告知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79,205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15,235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76,97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76,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8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90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预计为195,070万元,同口径增长8%;加上返还性收入25,2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8,805万元,上级预告知专项转移支付3,49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994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11,48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5,235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1,54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级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51,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58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90万元。

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预计为1,836万元,同口径增长8.25%,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30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70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706万元。

街道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预计为4,000万元,同口径增长8.67%。按照收支平衡原则,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预计为23,53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948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4,47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4,479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预计为1,53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948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48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486万元。

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预计为15,72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72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预计为1,70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与一般公共预算相互衔接,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8,097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4,3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73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3,190万元,收入总量为31,2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064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4,2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774万元。收支品迭后,结余14,223万元。

(五)区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1.支持教育发展。安排支出47,421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等支出30,605万元,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支出10,211万元;特殊教育、教师进修等支出639万元,职工教育及培训支出329万元,高中和职业中学助学金、教育软实力提升等支出4,31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1,322万元。

2.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支出25,8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无军籍退休、退役军人安置、抚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保障支出。

3.强化卫生计生保障。安排支出14,320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支出3,629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支出1,565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支出4,523万元,医疗卫生管理、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支出4,603万元。

4.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安排支出7,01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田水利、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三资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天然林保护、人畜饮水安全建设等“三农”支出。

5.促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安排支出779万元。其中: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等支出523万元,广场文化、农村文艺演出等支出256万元。

6.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安排支出2,37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秸秆禁烧、村镇建设规划、城乡违建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城乡社区、环境保护支出。

7.支持产业发展。安排支出3,703万元,用于工业、科技、现代服务业、旅游、金融、文化、园区建设、精准扶贫等项目配套和以奖代补支出。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维护。安排支出3,22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公路养护、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城市维护、绿化、重点项目购买服务等支出。

9.保障社会服务管理。安排支出43,0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基本运转等公共服务支出,以及社会管理、住房保障等支出。

10.偿还债券利息636万元。

11.预备费2,000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落实了区委五届五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对事关全区长远发展大局的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安排。需要特别报告的是:根据《预算法》第54条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6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转、民生保障支出及亟待支付的项目资金。

预算执行中若有变动需要调整时,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调整预算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以上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区级62个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三、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大“收”的力度。全力以赴统筹调度,坚持压力传递、责任分担的工作机制,加强财税等征管部门的无缝对接。着力培植新型财源,围绕区委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理念,突出“三区融合”、“四片联动”布局,抓好两个“一号工程”和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建设,着力培植优质高效财源。抓牢重点税源征管,完善综合治税考核机制。推动财政与投融资、金融互动,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涪城区新一轮经济大发展。完善工业土地收支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切实加大向上衔接力度,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二)优化“支”的结构。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有保有压,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和苦日子”的思想,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拨付,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全区重点项目支出,将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扶贫攻坚等民生领域。继续做好各类惠民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强化对各类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凸显“改”的成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城区财政体制调整对接,进一步完善区对乡镇、街道、园区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乡镇、街道、园区收入范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制定新一轮乡镇、街道、园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构建“合理划分事权、核定收支基数、确定分成比例、转移支付补助”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用好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资金,通过专业机构市场化运作,收集梳理一批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立完善产业发展项目储备库,通过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放大资金使用效益。聚焦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和临港经济开发区“两大区域”,推动PPP项目的落地实施,做好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以及社会资本的采购工作。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国有公司融资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改革转型,科学定位国有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国有公司投融资载体作用,以管资本为主,优化国资国企监管方式,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绩效评价改革和财政信息公开。

(四)提高“管”的水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健全项目库管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以各类专项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契机继续开展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彻底堵住资金管理漏洞。牢固树立节俭办事的原则,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监督。围绕全区重点项目,继续加强投资管理和评审工作,提升投资管理和评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和区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提升基层财政和区级部门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发展、求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幸福美丽涪城而努力奋斗,为涪城区勇当绵阳打造创新之城、活力之城、希望之城的主力军和排头军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件:

2017年涪城区政府预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