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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涪城区2017年决算的报告(草案)

发布日期:2018-09-14 16: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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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绵阳市涪城区2017年决算的报告(草案)

(2018年8月22日在涪城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局长 陈永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7年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13,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90,000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190,086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190,086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78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4,786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261,882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251,946万元。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相比,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9,936万元,原因是在年终结算时上级预告知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减少了10,000万元,决算调整支出结构减少支出9,936万元。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相比,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7,160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数为预计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决算数较调整预算数增加6,698万元。

(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95,07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87,200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186,170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186,170万元。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35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18,623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229,534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219,598万元。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相比,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9,936万元,原因是在年终结算时上级预告知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减少了10,000万元,决算调整支出结构减少支出9,936万元。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相比,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9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决算数较调整预算数增加6,698万元;二是财政体制调整,补助下级支出决算数较调整预算数增加6,18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3,53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38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539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539万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7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139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8,256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8,256万元。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一致。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53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69万元,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审查通过的实际执行数为470万元,决算数为470万元。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070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8,057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8,057万元。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7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52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52万元。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52万元,市级批复决算数为52万元。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一致。 市级批复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相比,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5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增加52万元,主要是由于四川省有限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底进行利润分配,形成收入,并对应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8,09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7,863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17,863万元,决算数为17,719万元。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6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457万元,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为16,457万元,决算数为17,537万元。 决算数与上报区人大实际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1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1,0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办结时间为2018年4月,时间远滞后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二是在办理决算期间,上级补助、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等核算事项较多;三是高新区、经开区没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涪城区统一核算,市级将根据最终核算结果核定涪城区及各园区的决算数。

五、落实区人大预决算审查意见情况

2017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密切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2017年财政部门协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件,满意率为100%。同时,针对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财政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全面开展调研、深入考察学习的基础上,12个乡镇、5个街道按照“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巩固收入存量、支持发展增量,增强刚性保障、超收环比分成”的基本框架,收入实行属地管理,建立税源管护台账,强化基层协税护税职责,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力度;支出按照“全额保障刚性支出、灵活管理浮动支出、收入增量向下倾斜”的原则,强化基层刚性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园区实行“划分收支范围、税收全额留存、基金两级分享、园区自求平衡”的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园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是创新促发展资金保障机制。制发《涪城区创新投融资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草拟《涪城区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府项目资金计划表、预测表和作战图,及时梳理全区政府债务以及负有支付责任的项目182个。利用专项基金、PPP模式、EPC+融资建设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全面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富诚集团做大做强,做好各类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坚持不懈加强向上争取工作力度。制发《涪城区向上衔接项目资金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奖惩,以制度促规范;设立向上争取专项资金, 以奖代补,激发单位向上争取工作积极性;建立向上争取项目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健全向上争取项目储备库,全力做好项目包装、申报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推进债券、环保、农业、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争资工作,累计到位各类资金141,041 万元,同比增长28.23%,其中:成功申报省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成为全省仅有的三个区县之一,获得上级补助资金4,500万元。

四是规范运作推动PPP项目建设。制发《涪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实施办法(试行)》,从项目推荐储备、识别、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几个方面规范管理。投资196,247万元的科技城集中发展区道路及居民安置点PPP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并开工建设。计划投资98,753万元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已通过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并完成项目采购资格预审。

五是依法依规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2017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9872.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7477.66万元,专项债务12394.68万元,较上级批准的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5,118.7万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全区在上级批准的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28,562万元(全部为向上争取的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绵中公路改造提升、市政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此外,争取置换债券资金29,168万元,缓解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其中:到期政府债务7,148万元,或有债务转化22,020万元。继续推进或有债务转化工作,清理政府存量债务,将富诚集团等融资平台公司2017年到期债务22,020万元转化为政府债务并安排相应的置换债券额度,缓解了平台公司还款压力。

六是统筹兼顾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印发《绵阳市涪城区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系统测试和正式上线;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重点抽查13个单位政府采购情况;强化政府采购编制和执行,严格采购申报审批;首次开展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指导30个采购单位完成信息录入。审核下达采购计划18批,实际采购预算金额20,729万元,中标金额19,392万元,节约资金1,337万元,资金节约率6%。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事前规范化管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项目变更、竣工验收等监管工作,完成评审项目219个,送审金额63,683万元,审定金额52,491万元,审减率17.58%。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等多项监督检查,发放《财政检查决定书》5份,《整改通知书》57份,收回违规资金8.08万元。

七是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从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板块资金中选择了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免学费及公用经费保障、2016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保障经费、2016年网格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项目评价,涉及资金额度15,613.16万元。同时对15个区级部门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区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覆盖率达到24.19%,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总金额达到15613.16万元。主要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的项目,区财监局对绩效评价同步开展监督工作。区财政局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探索与预算编制的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建立反馈和整改机制。对部门资金的绩效评价,财政第一时间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要求预算单位针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八是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区级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158,812万元,较2015年增加12,682元,增长8.68%,其中:返还性收入补助29,332万元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2,1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7,325万元。有力的支持了社会管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各方面。

注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附件:

2017年涪城区政府决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