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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5-19 16:40文章来源: 城厢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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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职能简介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隶属涪城区政府,履行政府机关的各项职能。城厢街道办事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负责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经济工作,全力推进辖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效;领导团结人民、支持和保证辖区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负责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保密、信访、维稳、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经济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完成12%;社消零增速完成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亿元。

特色商圈。

1.10月底前建立4个商圈企业联盟,确保辖区20%企业进驻,开展联盟品牌活动不少于8场;

2.三江城市夜经济商圈引进品质商家5家;

3.太极健康城6月前开工建设,8月底完成新世界百货提升打造;

4.7月底前完成绵州记忆商圈铁牛片区欧阳修文化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实现绵州记忆项目全面完工;

5.10月底建成“涪商厢汇”智慧营商平台,实现区域化营商服务智慧化、信息化拓展;

6.11月底建成临园路金融招商服务中心,招引关联企业10家;

7.打造社区营商服务品牌13个,组织开展线下营商服务专场活动50场,实现线上服务500次。。

(三)城市更新。

1.3月底前完成城市更新招商手册制作,对接意向开发企业10次,开展项目推介活动10场;

2.6月底前全面完成临园路金融中心B区、卫生巷5号等2个项目拆迁;

3.全力服务保障临园路城市亮化项目、口袋公园、绵州记忆项目等3个项目全面完工,长虹四区、大都会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居民电梯增设等32个项目完工;

4.4月底前完成临园路金融中心C区、广电中心等17个项目数据收集开发分析;

5.10月底前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数据库建立,完成治理项目20个。

(四)基层治理。

1.构建“街道、商圈、社区、网格、小区、居民”六级“全科+全员”治理体系,实施“居民成长计划”,形成“赋能+服务+ 激励”城厢治理新模式;

2.建成“平安城厢”应急响应体系,组建常态化队伍100支、应急响应队伍13支,辖区普通事项20分钟响应,应急事项10分钟响应;

3.10月底前建成“数字人大”“小微协商”平台,开展“民情一线通”“涪城夜话”、“涪企有我”代表履职示范活动15次;

4.动态完善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化台账,8月底前完成城厢街道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打造,开展全民健康、片区养老服务等项目20个;

5.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红色物业”,实现社区“红色物业”进驻5个三无小区开展物业服务。

(五)党建引领。

1.优化商圈党建体制,开展“头雁领航”“牵手提能”“党员归家”等党建特色主题活动10个;

2.5月底前建成红色领航信息服务平台(党建资源信息大数据中心),并逐步与区级平台整合,实现党建资源数据100%覆盖,全面实现数据应用和服务调度一体化;

3.4月底前建成区域化人才服务中心,开展“暖蜂驿站”“红心网格”“清风护航”等党建特色项目6个,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项目15个;

4.6月底前完成安昌社区区级示范性文明实践站打造。

(六)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冷落实”“差落实”“难落实”等典型问题。持续为社区松绑减负,坚决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加码执行等问题。

(六)逗硬考核,形成工作闭环。坚持项目清单制,清单责任制,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清单,严格做到月初有任务,月末有考核,季度有评比,依据完成情况评定“善落实”“慢落实”“假落实”“不落实”社区,并将结果作为干部调整、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251.77万元,较20221892.86万元增加18.96%。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5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251.77万元,较20221892.86万元增加18.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225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3.18万元,项目支出298.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51.7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1892.86万元增加18.96%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51.7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1892.86万元增加18.9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9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护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预算暂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2023暂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2023暂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7.31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社区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万元,用于基层治理调度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项目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城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