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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5-30 14:22文章来源: 丰谷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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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

2023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执行镇党委作出的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决定。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统计等行政工作。

5、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七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镇党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结合“十四五”规划,顺应双城经济圈和临港经济发展大势,增强历史主动性、创造性,奋力实施“三点一环”区域规划,加快建设西部历史文化名镇,守正创新、务实进取,着力深化改革,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推进丰谷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镇发展的两大主攻方向:一是发展农业旅游,围绕“蔬香绿野”芦笋大健康农业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力争三年内建成“芦笋特色小镇”,创建现代一流农业主题公园。二是发展文化旅游,整合全镇辖区历史文化、非遗、盐井、红色等文化资源,大力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振兴西蜀古城镇。深入推进农业旅游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形成经济发展新业态

 

第三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5.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我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05.60万元。主要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99万元;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4.0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3万元;

医疗卫生健康支出52.5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19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654.9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08.5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