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
2023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执行镇党委作出的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决定。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统计等行政工作。
5、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七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镇党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结合“十四五”规划,顺应双城经济圈和临港经济发展大势,增强历史主动性、创造性,奋力实施“三点一环”区域规划,加快建设西部历史文化名镇,守正创新、务实进取,着力深化改革,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推进丰谷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镇发展的两大主攻方向:一是发展农业旅游,围绕“蔬香绿野”芦笋大健康农业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力争三年内建成“芦笋特色小镇”,创建现代一流农业主题公园。二是发展文化旅游,整合全镇辖区历史文化、非遗、盐井、红色等文化资源,大力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振兴西蜀古城镇。深入推进农业旅游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形成经济发展新业态
第三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5.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我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05.60万元。主要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99万元;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4.0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3万元;
医疗卫生健康支出52.5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19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654.9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08.5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