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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3-02-08 14:26文章来源: 区检察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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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涪城区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涪城区检察院概况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涪城区检察院职能简介。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时”与“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各级党委、最高检及省、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理念引领,守正创新推进监督能力现代化,深化理念引领,完善监督协作体制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三是服务中心大局,能动履职推动区委决策落地,检察服务、检察保障需要及时跟进、深度发力,围绕重点工作能动履职,持续推进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用最严法治保障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平安法治绵阳建设,用法治护航涪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落实以人为本,为民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做实民生司法保障,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化反腐败斗争。五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体系,持续推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六是坚持一流标准,严管厚爱推进自身现代化建设,强化班子队伍建设,优化检务管理,落实数字检察战略,狠抓作风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涪城区检察院内设股8个,设置3个派出机构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涪城区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涪城区检察院2023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涪城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903.48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7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1,903.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3.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0%事业收入0万元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1,90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48万元,占93.96%;项目支出115万元,占6.0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3.4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7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3.4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3.4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7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21.5万元,7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83万元,11.86%卫生健康支出43.23万元,2.27%住房保障支出112.92万元,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4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包括检察业务工作和聘用人员相关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0.5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75.28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奖励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12.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8.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检察院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涪城区检察院2023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安排

2023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本年公务活动工作用餐和交通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涪城区检察院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涪城区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85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长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涪城区检察院2023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涪城区检察院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7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涪城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15万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