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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25 16:04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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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三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4.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9.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10.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2年主要工作:一是聚焦政治统领,突出强化党的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聚焦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编制法治建设规划,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三是聚焦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做优做强法务保障,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优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四是聚焦民生需求,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五是聚焦平安建设,积极护航社会稳定。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落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六是聚焦基层基础,激活发展内生动力。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强化财务装备保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完善正向激励体系建设,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二、部门概况 

按三定方案设置股室8个,下辖司法所9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77.16万元,较2021减少20.63万元,减少1.8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77.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77.1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21.5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依法治区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7.16万元。 

(一)基本支出946.78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78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2.商品服务支出16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83万元。

(二)项目支出130.38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社区矫正业务、依法治区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万元,主要用于共产党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821.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47.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6.73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区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区司法局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司法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与2021年预算预减少1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区司法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4.63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0.27万元,增长0.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司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37.42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或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区司法局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涉及公共安全支出当年拨款130.3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