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委党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涪城区委党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主要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轮(培)训;调研咨询;理论宣传和学习服务。
2021年主要工作:(一)根据中央、省市及区委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有计划地轮(培)训乡镇和区级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主任、国家公务员及其他专职干部。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二)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三)负责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培训提供业务指导。(四)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区公务员培训。(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六)开展同区内外干部教育、研究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七)办好内部理论刊物,为区委区政府咨政服务。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委党校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股室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委党校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296.58万元,较2020年减少40.45万元,下降10%;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6.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6.5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万元,教育支出20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党校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58万元,
(一)基本支出236.5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3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完成各类培训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支出。
(二)教育支出207.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5.03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区委党校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无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委党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22万元,下降2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委党校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委党校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