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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6 10:09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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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1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三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涪城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三定方案文件规定,涪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4.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9.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10.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重点工作:1.加强依法治区统筹,确保“七五”普法顺利验收;深入拓展“法律七进”,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结合,强化普法力度;深化与西南科技大学“校地合作”共建,开展“社区法律诊所”“法治副校长”工作,探索青少年分层次普法新模式。2.以《社区矫正法》学习为契机,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高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常态化抓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工作督查;探索信息化、多样化监管手段,坚持严抓严管,提升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水平;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养和引导本地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公益项目,打造以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3.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建设与融合,提高“12348四川法网”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作用,以“窗口化”和网络延伸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企业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力争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达到300件以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8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200件次;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处三支队伍职能,为各级党委政府、企业等防控疫情、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提供法律服务。4.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二、部门概况

司法局内设股室8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97.79万元,较2020年增加11.71万元,增长1.0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7.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6.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14.0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33.85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16.3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依法治区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4.09万元,

(一)基本支出968.1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0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6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81万元。

(二)项目支出345.9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社区矫正业务、依法治区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833.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7.51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上年结转支出216.30万元。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业务费及装备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资金、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社区矫正业务费等资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区司法局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次,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或者2021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区司法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区司法局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0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下降0%,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4.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40万元,增长13.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政府购买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司法局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或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7.7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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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404)涪城区司法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