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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1 15:46文章来源: 区供销联社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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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主要对供销系统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推进企业深化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管理;处理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为三农服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涪城区供销社属一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重点工作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展基层社,拓展为农服务平台。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单位内设股室3个。编制总数13名,其中:事业编制13名。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参公事业10人。另代管人员2人,退休3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年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收入预算总额为260.85万元,较2019年增加0.46万元,增长0.1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4.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0.8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93。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处理企业遗留问题和服务三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2020年预算总支出26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23万元,项目支出74.62万元。

(一)基本支出186.2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2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74.6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18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93万

6.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6.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90万元,下降9.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涪城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或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涪城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8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811)涪城区供销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