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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5 12:02文章来源: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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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针、政策、措施和规定,拟订本区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 展全区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参与拟订和实施对贫困地区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
    2.拟订全区脱贫攻坚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建议,并按要求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区级扶贫项目库,组织下达实施工作,协助拟订全区扶贫项目和各类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日常监管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贫困情况统计、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工作。
    4.牵头拟订社会扶贫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定点对口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动员、联系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宣传工作等。
    5.参与驻村帮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村、贫困户的帮扶力量进行指导、督促,并对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提出奖惩建议方案。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严格落实帮扶责任;进一步用好用活帮扶资金;坚持防贫和防返贫并重,深入落实致贫返贫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疾病预防和防灾减灾工作;统筹抓好扶贫扶志扶智,提高群众致富技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意识和能力。
    2.强化问题督查整改
    分级分类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县际间交叉考核等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整改到位。
    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梳理历年巡视巡察、考核评估、暗访督查、审计、信访等发现问题,进一步分类核查核实,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联动开展脱贫攻坚综合督导,统筹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暗访检查,坚持点球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保持高压态势,提升督查质效。
    3.提升脱贫攻坚管理水平 
    抓好扶贫信息化建设,用好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和手机APP,提高扶贫数据精准度,加强信息统计监测和数据分析成果运用。
继续落实删繁就简要求,全面整理和规范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
    用好脱贫攻坚项目库,严把监督管理关,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强化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社会风险防范。
    4.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 
    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用生动鲜活事例讲好涪城脱贫攻坚故事。提炼好脱贫攻坚伟大精神。
    加大扶贫信访监测,做好涉贫信访诉求排查化解,建立舆情监测处置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5.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系统研究谋划2020年后的扶贫思路,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政策机制。
    二、部门概况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内设股室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收入预算总额为694.96万元,较2019年增加39.3万元,增长5.99%;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2.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4.9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2.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扶贫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4.96万元。
    (一)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167.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公用经费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484.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67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644.71,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日常工作、聘请扶贫项目推动实施等。
    6.上年结转支出42.44万元,主要是脱贫办工作经费、扶贫专项资金、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外出组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7.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51万元,下降3.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4.7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阳市涪城区扶贫开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