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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4 16:36文章来源: 区工商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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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基本职能: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友善、贡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维权、仲裁。为会员提供培训、审计、融资、科技、管理、法律、会计、信息咨询等服务。

2020年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调研工作,畅通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发挥工商联优势,为民营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二是认真抓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使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充分发挥好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加强商会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四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建设;五是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会员企业及商会平台优势;六是组织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危济困及“昭觉对口帮扶工作”等“光彩事业”活动。六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工商联内设股室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涪城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涪城区工商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17.75万元,较2019减少19.7万元,减少14.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6.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工商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非公有制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工商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92万元,

(一)基本支出105.9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1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0.73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联开展调研、会议活动和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等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77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6.上年结转支出1.10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社保和公积金缴纳。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工商联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涪城区工商联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涪城区工商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95万元,下降1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或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涪城区工商联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503]涪城区工商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