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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旅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9-24 10:59文章来源: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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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相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规划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管理和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指导全区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协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负责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安全生产、旅游市场的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区旅游发展具体措施。负责指导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对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及安全播出进行监督;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指导文化艺术、文化博览、广播电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归口管理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文化博览、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调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区文广旅局重点工作

1. 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奋力完成各项经济目标。

一是全面做好向上争取。2020年是涪城区建设高质量样板区的关键之年,全面做好向上争取工作,为涪城建设添砖加瓦。全局上下齐心,积极完成向上争取工作目标和奋斗目标。

二是全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引进境内市外到位资金1000万元(其中境内省外到位资金1000万元),实现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0%,实现旅游收入105.62亿元。

2. 强化支撑保障,夯实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认真筹备全省文化好旅游系统公共服务培训会。精心组织,统筹全区力量,办好培训会,将涪城文化旅游发展成果,全方位展示,做好会务保障工作。

3. 立足惠民利民,推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精细化

一是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文化馆、图书馆错时、延时开放,管好用好群众文化培训中心,为群众提供丰富的个性化艺术提升和培训服务,开展“传统文化培训季”活动,开设美术、书法、舞蹈等20个类别的特色课程。推进“高清绵阳 智慧广电”服务平台WIFI项目建设。开展非遗进校园12场,举办美术展览5场,打造数字文化馆,做好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修建生态旅游厕所1座,发展智慧旅游,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为主题主线,加强文化意识精品创作。全年,争取区内不低于5件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在省级展览中参展或获奖。

三是做强群众文化培训。开展群众文化培训。一是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培训,包括44支业余艺术团队、6支专业团队和10支联系团队。二是与涪城区总工会继续合作开设职工艺校,包括瑜伽、舞蹈、书法课程;三是开展书法、中国画等传统文化培训季活动;四是做好美术团队的辅导、培训工作

四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法规的宣传,提高民众文保意识。利用展板、网站等媒介,结合三下乡活动与“5.18”国际博物馆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保护相关法规,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意识。扎实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落实“新铺双牌坊”抢险排危工程,积极编制“九龙山崖墓群”保护项目计划书,积极编制“萧杨氏节孝坊”和“子云亭及玉女泉道教造像”“新铺双牌坊”病害治理保护方案,争取省级文保经费,确保文物安全。

二、部门概况

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区文化馆(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区图书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年涪城区文广旅局全系统收入预算总额为955.53万元,较2019年减少0.19万元,下降0.0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7.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8.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5.5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6.75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18.3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涪城区文广旅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涪城区文广旅局单位全系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5.53万元,

(一)基本支出574.96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498.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 公用经费7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380.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绵阳市涪城区文广旅局全系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56.70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6.75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文化项目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经费、广播电视户户通运维费配套经费、广播站退休职工生活补助专项经费、解聘人员定补经费、文旅资源普查专项经费、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区级配套经费、群众艺术培训中心物管经费、非遗传承保护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

6. 上年结转支出318.30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部分项目需要结转下年完成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质保金、旅游统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涪城区文广旅局单位全系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涪城区文广旅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万,增长3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涪城区文化馆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涪城区文广旅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5万元,下降2.09%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涪城区文化馆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轿车1辆,流动舞台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涪城区文广旅局全系统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27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四)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涪城区文广旅局.xls

 

               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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