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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绵阳市涪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4 09:39文章来源: 区纪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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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绵阳市涪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绵阳市涪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和绵阳市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2020年重点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六届九次全会部署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深入开展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实施区委“一二三四五六”总体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概况

区纪委内设机构14个(含机关党委和网教中心)及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编制总数88名,其中:行政编制79名、参公编制6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人员74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参公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区纪委监委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1257.32万元,较2019年增加451.48万元,同比增长56.0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77.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9.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57.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纪委监委机关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警示教育等相关工作。 

区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7.32万元。

(一)基本支出884.4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4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14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372.85万元,其中: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93.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79.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4.98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纪委监委机关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区纪委监委机关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150%,主要原因是转隶划入3辆执勤执法车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纪委监委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0.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6.9万元,增长7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纪委监委机关共有执勤执法车辆5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2辆车辆运行经费。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纪委监委机关部门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5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102]涪城区纪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