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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10-13 18:53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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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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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 1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三定方案文件规定,涪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健全机制体系,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宪法法律监督实施、司法、执法、守法普法、法治政府5个协调小组,运用“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出台工作要点、工作台账、考核指导办法和指导标准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制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绵阳市涪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涪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绵阳市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全区开展党委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公正高效、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2.部门齐抓共管,部署要求落地生根。一是科学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检查各类对象6000余家次,依法处置涉疫情案件34件61人,发布防疫信息6万余条。二是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聚焦“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会、常务会先后专题研究法治问题和学法10余次。三是以“放管服”改革、依法决策、公正文明执法、营商环境、行政权力监督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48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四是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构建权责统一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着力破解司法难题,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探索搭建诉非调解衔接机制、“司法+”协作机制。五是以基层治理、全民普法、矛盾纠纷调解等为重点,提高社会依法治理水平。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司法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2020年审查各类涉法性文件和同166件(含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道路建设等42件,政府对外合同21件),出具区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23份。为全区申办换发行政执法证件450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区法院旁听庭审1次。4.法治宣传增强依法治理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深化“1+10”主题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掀起热潮,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准备就绪。5.法律顾问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区司法局为全区114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重点围绕基层在征地拆迁、重大纠纷、涉法涉诉、合同协议审查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撑。2020年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治宣传30场、建立基层普法微信群 123个、接受法律咨询 2000余人次,调处纠纷200余件,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21条,修改法律文书 7件,法律顾问已成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一支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6.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两项改革后,区司法局及时调整人民调解组织,全区现有调委会162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3个),派驻调解室37个,调解员 1800余名,全年已成功调解纠纷 23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 40余件,防止“民转刑”2件,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按期完成40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和12名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7.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加大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军人军属等的法律援助。全年已办理区级领导批示的重大信访稳定案件6件,涉及金额1.6亿余元;支持公检法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已办理刑事全覆盖案件170件。2020年全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5件(其中民事案件294件、刑事案件30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192件;为辖区居民提供援助服务5516人次,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8.社区矫正助力平安涪城建设。2020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4人,累积解除矫正151人,在册277人。全年已办理社会调查评估169件,警告处分17人次,撤缓收监3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1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规范高效,教育矫正效果良好,全年无一起重特大案件发生,促进了平安涪城建设。9.全区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狠抓法律服务行业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专项检查和公证行业警示教育,完成三支法律服务队伍年度注册考核和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行政投诉实现零投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备案制度,依法监督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共收到38件涉黑涉恶案件备案。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属涪城区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编制总数61名,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5名,参公编制3,工勤编制3,另有专账管理事业编制1名。现有在职人员60退休21人。现有内设部门8个,即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执法监督股,行政复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股、法治建设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下9个司法所1个参公事业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国证公证处。辖区管理的自收自支法律服务机构28其中基层法律服务所16个,律师事务所122020年初职工61人,年末底职工人数60。人员变动原因为人员调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分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各计1873.68万元、1618.81万元。20191633.26万元、1504.60万元相比,收、支各计各增加240.42万元114.21万元增加14.72%7.6%。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增加司法业务用房土地成本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司法局决算收入总额为1873.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4.96万元,93.66%;上年结转收入118.72万元,占6.34%。安排支出决算175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19万元,占0.30%;公共安全支出 1326.45万元,75.58%社会保障和就业155.43万元,8.86%;医疗卫生48.83万元,占2.78%;住房保障支出91.11万元,占5.19%;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资金127.95万元,占7.29%。

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司法局支出合计161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32万元,占支出总额94.96%;项目支出204.49万元,占支出总额5.04%。

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73.7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118.7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70万元、114.21万元。增加7.45%,7.59%。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变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8.81万元,预算执行94.0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升114.21万元,支出较去年同期上升7.59%。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万元,占支出总额0.32%;公共安全支出1188.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3万元,占支出总额9.6%;医疗卫生支出48.83万元,占支出总额3.02%;住房保障支出91.1万元,占5.63%。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支出130.07万元,占8.03%。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4.96万元,支出161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32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04.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项):支出决算数为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务费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96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03.97万元,完成预算95.42%。

    4.公共安全支出(类)基层司法业务(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数为68.77万元,完成预算86.57%。

    5.公共安全支出(类)普法宣传(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律援助(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数为44.97万元,完成预算69.84%。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司法支出(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决算数为1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7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3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死亡抚恤金(款)死亡抚恤金(项):2020年决算数为1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缴费(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0年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缴费(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数为2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缴费(类)卫生健康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决算数为2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2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决算数为9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3.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39.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占60.76%。具体情况如下: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完成预算0.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略高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保险、燃料费,维护等费用。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局共有3辆警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完成预算0.11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接待200人次,陪同400人次,每人用餐费1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万元,比2019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司法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自评质量良好,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同时对自我评价的结果积极协调各方进行整改,运用自评结果,做好2021年部门预决算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普法宣传项目”通过开展“3.8”“12.4”宪法日活动,举办法治微电影大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深化“1+10”主题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掀起热潮,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推动普法宣传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把普法宣传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为涪城打造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法律援助项目”通过强化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加大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军人军属等的法律援助。全年已办理区级领导批示的重大信访稳定案件6件,涉及金额1.6亿余元;支持公检法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已办理刑事全覆盖案件170件。2020年全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5件(其中民事案件294件、刑事案件30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192件;为辖区居民提供援助服务5516人次,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宣传”“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3个项目实际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开展“法律七进”“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微电影大赛”“互联网+法治”12.4宪法宣传周等多项工作,打造法治涪城品牌,不断拓展影响力。推动法治涪城建设,为涪城实施“三千工程”,建设“四个强区”,打造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3万元,执行数为30.03万元,完成预算的69.84%。未执行的预算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主要原因为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法院结案相关,只有等法院结案后,才能支付法律援助经费。2020年全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5件(其中民事案件294件、刑事案件30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192件;为辖区居民提供援助服务5516人次,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有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加快支付力度。

(3)“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36万元,执行数为7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4人,累积解除矫正151人,在册277人。全年已办理社会调查评估169件,警告处分17人次,撤缓收监3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1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规范高效,教育矫正效果良好,全年无一起重特大案件发生,促进平安涪城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依法治区项目

预算单位

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万元

执行数:

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法治绵阳建设规划》《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牵头推动涪城区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档升级,推动法治涪城建设,为涪城实施“三千工程”,建设“四个强区”,打造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开展科技城法治示范区创建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法治涪城建设顺利实施;通过开展“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微电影大赛”,“互联网+法治”等多项工作,打造法治涪城品牌,不断拓展影响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成本指标

深入推进依法执政、配合立法调研、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开创法治涪城建设新局面。

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把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为涪城打造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过依法治区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执政、配合立法调研、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开创法治涪城建设新局面。

效益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成本指标

 

 

 

满意度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依法治区满意度

≧95%

满意度结果≧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项目

预算单位

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3万元

执行数:

30.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03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

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5件(其中民事案件294件、刑事案件30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192件;为辖区居民提供援助服务5516人次,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成本指标

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为困难群众提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200件、为3800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办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500件,实施审查起诉法律帮助案件650件

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5件(其中民事案件294件、刑事案件30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192件;为辖区居民提供援助服务5516人次,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效益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成本指标

满意度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法律援助满意度

≧95%

满意度结果≧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项目

预算单位

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1.36万元

执行数:

71.3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1.3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1.36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刑法》《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集中教育学习、个别谈话教育、警示教育、心理矫正、社区公益服务、日常报到、定位管理和惩处性措施等各项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保障全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平台运行维护、调试升级、维护费等,全面完成刑罚执行工作任务。

2020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4人,累积解除矫正151人,在册277人。全年已办理社会调查评估169件,警告处分17人次,撤缓收监3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1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规范高效,教育矫正效果良好,全年无一起重特大案件发生,促进了平安涪城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成本指标

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数量

全面完成刑罚执行活动

2020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4人,累积解除矫正151人,在册277人。全年已办理社会调查评估169件,警告处分17人次,撤缓收监3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1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规范高效,教育矫正效果良好,全年无一起重特大案件发生,促进了平安涪城建设。

效益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成本指标

 

 

 

满意度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刑罚执行满意度

≧95%

满意度结果≧95%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涪城区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现有内设部门8个,即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执法监督股,行政复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股、法治建设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下9个司法所1个参公事业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国证公证处。辖区管理的自收自支法律服务机构28其中基层法律服务所16个,律师事务所12

(二)机构职能。涪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司法局属涪城区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编制总数61名,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5名,参公编制3,工勤编制3,另有专账管理事业编制1名。现有在职人员60退休21人。2020年初职工61人,年末底职工人数60。人员变动原因为人员调动。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司法局决算收入总额为1873.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4.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72万元。安排支出决算175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132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5.43万元,医疗卫生4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1万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资金127.9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司法局支出合计161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32万元,占支出总额94.96%;项目支出204.49万元,占支出总额5.04%。截至201912月,资产总额为861.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809.96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提交预算草案。对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按要求进行公开。按相关要求做到了专项预算提前细化、规范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快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进度全年执行进度达到了本部门应达到的执行进度。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要求,落实财经纪律,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效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0年,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良好,今后,将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更加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精神,严格按照《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绵涪财绩〔2021〕7 号)文件要 求,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我局于 2021 年对本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财政绩效自评,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办公区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确保机关正常运转。2.依法治区项目,主要用于推进依法执政、配合立法调研、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开创法治涪城建设新局面。3.法律援助项目,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支付案件补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4.基层司法业务项目,主要用于支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和社区矫正管理经费。5.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建设。

(二)资金安排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目,年初预算169.69万元;2.依法治区项目,年初预算8万元;3.法律援助项目,年初预算43万元;4.基层司法业务项目,年初预算71.36万元;5.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年初预算127.9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1.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目,支付32.87万元;2.依法治区项目,支付10万元;3.法律援助项目,支付30.03万元;4.基层司法业务项目,支付81.75万元;5.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支付127.95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 2020 年项目,我局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目、法律援助经费未完成,依法治区项目和基层司法业务项目超出预算支付,超出预算部分,主要用政法转移资金弥补。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支付与法院结案相关,需要等待法院结案后,才能支付相关费用,剩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决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