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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10-18 14:13文章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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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101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能概括为三大部分:即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兜底保障、社会事务管理等三部分。具体职责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精简定救、遗属补助、救济福利等民政政策,做好养老机构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慈善募捐、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民政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基层政权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

1)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组织检查60余个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情况;做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指导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明确创建法治示范村(社区)35个。积极动员社区101名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社工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人均在线学习超过25个学时;完成南山街道和金家林街道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社区健康医疗、文化教育、便民生活等服务业态与互联网全面融合,智慧小区、智慧医疗、智慧养老加快推进,社区微信公众号、社区QQ群、微信群被普遍运用。

2)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扎实开展2019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区484家社会组织已有471家参加了年检,年检率达97%。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对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票据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3)志愿服务工作。我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服务团体512支,已注册志愿者174815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已达25%。动员各类志愿团体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303个,项目总时长为259197.0小时。

2.社会事务

1)做好区划调整。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开展“交心谈心”,区委书记亲自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各区级领导与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村居两委负责人分别开展“一对一”全覆盖交心谈心,确保区划调整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科学推进。成立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组和9个推进组,建立“1+3”的组织领导体系,组建统筹协调、材料撰写、专家评估三个工作专班,建立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员信息库,保证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始终在区级领导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召开全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和业务培训会,制定《绵阳市涪城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操作流程图》《绵阳市涪城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手册》和《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问答摘编》。1015日,公示《绵阳市涪城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草案》,对收到的2条群众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进行了有效回复。征求了22个涉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大和212个村居(不含城郊、普明和创业园),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老干部、工商界等8类对象以及22个区级有关部门意见,组织9名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均一致同意该《草案》。精心组织实施。印发《绵阳市涪城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实施意见》《绵阳市涪城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梳理出工作任务135个,并逐一分解至全区各单位。制定《涪城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债权债务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区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细则。目前,《青义镇等22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经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常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征求了区政协意见,并按要求上报市政府。加大风险防控。按照“正面宣传有度、舆情管控有力”的总要求,分类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了调研、分析和评估,评估等级为:低风险,可实施。实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制定《网络舆情防控工作方案》《舆情防控预案》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梳理出11个重点舆情风险类别,严肃舆情管控纪律。截至目前,未发现因单位或干部职工引起的舆情信息。同时,各乡镇(街道)的区级联系领导担任相应辖区内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风险防控工作的“总指挥”“总调度”,发挥乡镇(街道)主体作用,建立涉改各重点利益群体专项工作台账,第一时间疏导、化解、处置各类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

2)加强地名管理。联合区公安分局等5个部门印发《绵阳市涪城区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完成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共梳理出城区不规范地名30余条。完成绵阳建成区(包括金家林片区)13条新建或规划道路、1座人行天桥命名、更命工作;协助科创区上报调整辖区内部分道路更名、命名方案。提出了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核心区“四横”、“四纵”8条主干道路的命名、更名方案,同时配合金家林街道、青义镇、龙门镇排查出辖区范围未命名道路3条,已报至市民政局。

3)推行绿色惠民殡葬。认真做好祭祀高峰期文明祭祀、绿色殡葬等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惠及更多群众。加强监督管理,完成2019年度区属公益性公墓年检。

4)加强儿童关爱保护保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并纳入“一卡通”集中发放,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3.5万元。全区共有留守儿童255人、困境儿童268人,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207名,建立了儿童之家145个。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实施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百镇千村.助爱牵手”等项目。

5)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依法办理婚姻登记9514件,婚姻登记9514件,其中结婚登记4740对、离婚登记3123对、补领结婚登记1425对和离婚登记226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7件,收养评估率达100%

3.养老服务与福利慈善事业

1)做实老年人福利工作。举办全区2019年“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对全区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开展走访慰问。唐玲荣获全省优秀养老护理员称号,陈怀亮、王保国、李林蔓获得全市表彰。全年为11463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58.9275万元。

2)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建立项目第三方评估制度,提升项目质量,投入资金401.25万元,为13375名失能和高龄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夯实社区服务能力,对全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全覆盖检查和等级评定,评出A级日照中心10个、B级日照中心10个,共补助资金50万元。

3)强化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实施适老化改造提升项目,争取上级资金389万元,对绵阳市社会福利院和4所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完成1所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开展公建民营调研并形成报告,完成了《关于积极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召开现场推进会,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养老院安全检查,共开展应急演练30余次,发放防止非法集资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下大力气做好博爱颐养中心信访稳定工作,为4所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13.68万元。

4)开展智慧养老建设。全区设立统一的养老服务热线电话2512349。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智慧养老,在全区免费推广使用“建行安心养老云服务平台”,在老年人、养老服务商、政府监管部门三者间搭建平台,完成养老服务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完成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整合互动。

5)做好慈善福利工作。做好“涪昭一家亲.爱心募捐”活动款项的接收,区慈善总会全年共接收社会捐款15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0余人次。发放残疾人二项补贴,全年为1986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7.125万元,为435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13.347万元。

4.社会救助

1)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制定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实施方案。为全区农村667名建档立卡低保户发放保障金160.8万元;为全区建档立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1.89万元累计2432人次;为全区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3.83万元累计2294人次。

2)乡村振兴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及区统计局、农业局、各乡镇的协调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三是按照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两项指标“完成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全覆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全省标准底限”积极推进工作。20191-6月我区农村低保执行320标准,高于省定低保低限标准,71日起执行2019年新定标准350元,不低于省定低保标准低限,农村特困人员101日期执行新标准500元,不低于省定的标准低限。

3)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扎实开展2019年度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677户,5659人,累计发放资金1914.54万元。开展特困供养人员复核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特困救助供养人员887人,2019年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523.51万元。认真贯彻实施《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截至目前共救助52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8.66万元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活动。截至目前,共巡查流浪乞讨人员960余人次,其中提供食品,衣物,药品等救助600余人次,现场劝离410余人次,护送返乡6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纳入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绵阳市社会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305.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305.85万元,下降53.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优抚安置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救灾工作等都移交至其他部门,收入资金量大幅度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85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5.41万元,占91.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43万元,占4.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83.6万元,占3.8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5万元,占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25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24万元,占15.59%;项目支出8655.08万元,占84.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11.3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76.44万元,下降55.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优抚安置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救灾工作等都移交至其他部门,支出资金量大幅度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9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474.81万元,下降52.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优抚安置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救灾工作等都移交至其他部门,支出资金量大幅度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万元,占0.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6.32万元,占89.13%卫生健康支出640.78万元,占6.78%;住房保障支出80.41万元,占0.8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22万元,占3.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45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9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0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5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5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0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6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7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5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出(项): 支出决算为66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171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支出决算为15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30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3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农村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9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6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三公经费的支出上我局坚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1万元,占7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3万元,占26.0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34万元,下降40.4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到各乡镇进行低保资金入户调查、养老信访事务入户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76万元,下降50.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游仙区民政局参观学习地名规划和养老事业接待费1100.00元;市局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及民政工作接待费1675.00;平武县民政局到我局交叉检查地名普查接待费704.00元,江油市民政局进行边界联合检查公务接待费436.00元;游仙区民政局考察学习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接待费2000.00元;市民政局调研养老服务体系接待费500.00元;省民政厅调研南塔社区接待费1039.00元;市民政局调研养老工作接待费1100.00元;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体系质量建设检查接待费

899.00元;市民政局到我区调研孤儿助学工程接待费1139.00元;民政调研接待费2561.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66.8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78万元,比2018年减少18.08万元,下降16.92%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优抚安置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救灾工作等都移交至其他部门,部分人员也随之减少,机关运行费用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2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验收阶段费用、2017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用、2019年流浪乞讨救助支出、救灾物资采购、涪城区留守儿童关爱项目、2019年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9.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到各乡镇进行低保资金入户调查、养老信访事务入户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了各项目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制度,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临时救助”项目保障了因临时性、突发性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使他们能暂时解决生活困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保障了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助学资助“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临时救助””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等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助学资助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物质生活水平成本不断增加,孤儿助学金只能给予一定程度的帮助。下一步改进措施恳请上级综合考虑当前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对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和帮助力度。

2“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运作,在绵阳市涪城区南山街道辖区内开展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3)临时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1.26万元,执行数为8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因突发原因引起的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应救尽救,救助及时,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对遭遇突发的火灾、疾病等造成的困难较大的困难,临时救助力度较小;二是省市级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未完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无法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核实。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策宣传,逐步完善调查核实手段,坚持做到公示公开,公平公正。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6万元,执行数为21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救助及时,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偏低。随着物价的飞涨,加上残疾人需要药物、护理费用等,不能完全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实际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继续营造舆论氛围,多措并举,在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上下功夫。

5绵阳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消防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绵阳市社会福利院安全生产,对消防设施设备隐患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按计划增设喷淋系统、双电源系统、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蓄水池等设备,提高消除安全隐患能力,及时进行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教育,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预算调整幅度大,资金使用佐证不够详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有待改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际完工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相比,工期较长。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前期调研工作,降低预算调整率;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准确衡量项目完成程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预算单位

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万元

执行数:

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3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资助金。

完成了3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助学金的发放。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按符合条件的进行发放

根据年满18周岁孤儿继续教育实际情况

申报并审核通过3名符合发放条件的孤儿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100%

按时足额发放到位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保障时间

2019.7-2020.6

完成2019年孤儿助学金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年满18周岁继续教育孤儿的助学资助

保障年满18周岁继续教育孤儿的助学资助

完成3名年满18周岁继续教育孤儿的助学资助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按照省市政策

要求开展

1

落实省市政策要求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满意度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预算单位

涪城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运作,在绵阳市涪城区南山街道辖区内开展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绵阳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绵阳市涪城区南山街道辖区内开展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针对特殊需求的儿童开展个案辅导,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类型可多样化

针对4例特殊需求的儿童开展个案辅导,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类型可多样化,一年内帮扶服务不低于12小时

完成4例特殊需求的儿童开展个案辅导,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类型可多样化,一年内帮扶服务不低于12小时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为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以提升生活学习质量。

为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以提升生活学习质量。一年内开展不低于4个小组的活动,每次服务对象不少于10人。

完成对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以提升生活学习质量。一年内开展5个小组的活动,每次服务对象15人。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以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为支撑,组建社工、义工、社区联动服务队伍,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在社区广泛开展关爱及帮扶困境儿童活动,为困境儿童建立长效社会支持网络,安全知识课堂等素质拓展主题活动,培养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精神,满足困境儿童社会化教育、安全教育和素质拓展的需求,建立社工与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专业关系,为后续服务的开展奠定基础。

    以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为支撑,组建社工、义工、社区联动服务队伍,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在社区广泛开展关爱及帮扶困境儿童活动,为困境儿童建立长效社会支持网络,安全知识课堂等素质拓展主题活动,培养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精神,满足困境儿童社会化教育、安全教育和素质拓展的需求,建立社工与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专业关系,为后续服务的开展奠定基础。一年内开展群体活动不低于2次,每次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

完成对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为支撑,组建社工、义工、社区联动服务队伍,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在社区广泛开展关爱及帮扶困境儿童活动,为困境儿童建立长效社会支持网络,安全知识课堂等素质拓展主题活动,培养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精神,满足困境儿童社会化教育、安全教育和素质拓展的需求,建立社工与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专业关系,为后续服务的开展奠定基础。一年内开展群体活动2次,每次服务对象25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对工作人员与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和推动落实监护主体责任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培训。

通过对工作人员与志愿者的培训,了解专业化知识,社会化的需求,能更好的服务群众。

通过对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培训,掌握更多的知识,服务好群众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标准

①档案资料20

②服务质量30分。

③服务内容30分。

④服务对象有效投诉2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保障任务按期完成率

自合同签订项目进入实施后一年。

自合同签订项目进入实施后一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测算

1.人员工资7.2万元。

2.个案服务0.2万元。

3.小组活动0.8万元。

4.群体活动0.5万元。

5.培训服务0.1万元

6.机构管理0.8万元。

7.税费0.4万元

1.人员工资7.2万元。

2.个案服务0.2万元。

3.小组活动0.8万元。

4.群体活动0.5万元。

5.培训服务0.1万元

6.机构管理0.8万元。

7.税费0.4万元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通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运作,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

    通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运作,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年限

自合同签订项目进入实施后一年。

自合同签订项目进入实施后一年。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对服务对象的随机抽查10人作为满意度测评。

通过抽查10人对服务的验收评价都达到满意,满意度为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

预算单位

涪城区财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1.26

执行数:

81.26

其中-财政拨款:

81.26

其中-财政拨款:

81.2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辖区内因火灾、突发事故、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性、一次性救助

全年对605个人(户)遭遇突发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或在其他救助后仍然十分困难的家庭给予了临时救助,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兜底保障

对城乡困难群众约500人进行兜底保障

实际对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605人(户)。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发放

按月发放

所有救助资金逐月拨付至乡镇街道,通过银行发放到救助对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应救尽救

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救助

全年605人(户)因灾、因病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对象全部给予救助,共支付救助资金81.26万元。

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事件发生

无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全年坚持应救尽救,及时审核,逐月发放救助金,救助及时,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满意度

指标

群众认可、满意

满意率>85%

>85%

在审批临时救助时坚持户主申请、镇(街道)审核,民政审批的流程,坚持公示公开,公平公正,全年无上访举报,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走访中群众普遍满意。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社会救助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涪城区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6

执行数:

216.13

其中-财政拨款:

216

其中-财政拨款:

216.1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全年对 23716 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7707

实际完成数23716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不低于90∕人.

不低于90∕人.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率及时率

100%

所有救助资金逐月拨付,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补贴对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享受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有效保障

全年坚持应享尽享,及时审核,逐月发放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获得感

显著增强

全年坚持应享尽享,增强了残疾人的生活信心;增强了残疾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使他们有安居乐业之感。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助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8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个人申请报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签署意见后报区残联审批,区民政局审定发放。坚持公示公开,公平公正,全年无上访举报,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走访中群众普遍满意。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助困难残疾人家庭满意度

8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个人申请报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签署意见后报区残联审批,区民政局审定发放。坚持公示公开,公平公正,全年无上访举报,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走访中群众普遍满意。

 

项目名称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消防改造

预算单位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8

执行数:

68

其中-财政拨款:

68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达到现行消防标准及要求,需要对老年公寓新增消防水箱一座,有效容积100立方米,新增喷淋系统、增加消防用电专用回路及消防用电自动切换装置、消防控制集成室等。

全部完成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数量

消防水箱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100%,消防水箱修建完成,有效容积100立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数量

喷淋系统

喷淋系统安装

100%,老年公寓17楼各房间主副管安装完毕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成本

合同价

每高出合同价5万元,计5%

95%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质量

质量保证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100%,未发现质量方面问题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安全保障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100%,项目的实施对于火灾隐患的整改、出现重大财产损失的消防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进一步减少了人员的财力、物力、人力的伤亡与损失,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安全保障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100%项目的实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一方面消防工作的加强,减少了相关事故的发生率,如重大消防事故发生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火灾隐患减少等;另一方面消防工作到位,提高了社会满意度,改善了休养老人生活安全质量。

可持续性影响

 

持续性

项目实施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100%项目的实施维持了福利院消防安全的日常运营与工作,保障了全年正常运作,有效开展院内消防检查、监督,对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按计划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于后续安全工作开展具有铺垫作用,可持续性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服务保障

项目实施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提高生活便利及降低安全隐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临时救助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临时救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相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民间组织管理: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6)基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1)死亡抚恤: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10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1)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3)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 
 
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

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部门2019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涪城区民政局内设股室5个,下属二级单位13个,为区社会福利院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区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洞乡敬老院、金峰敬老院、丰谷敬老院、关帝敬老院、青义敬老院、龙门敬老院、新皂敬老院、杨家敬老院、吴家敬老院、玉皇敬老院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规范性文件,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行婚俗改革。

7.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8.贯彻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贯彻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贯彻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贯彻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区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工作。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老年教学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5.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8.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贯彻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②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区划图。

(二)人员概况

区民政局编制总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9人,工勤编制1人。现有在职总人数61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事业在职48人;离休1人,退休46人,退职1人,临时人员56人,遗属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涪城区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4,30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50.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26.4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涪城区民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0,25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22万元,其他支出366.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52.4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19年涪城区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30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43万元,事业收入383.60万元,其他收入2.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26.4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25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22万元,其他支出366.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52.45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96月支出累计数为7166.5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50.09%20199月支出累计数为8228.66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57.52%201911月支出累计数为9219.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64.44%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涪城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全年公用经费支出168.44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

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会议费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0车辆运行费用支出4.91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2.91%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1.03%

(3)机关节能降耗。

2019机关水费支出11.77万元;2019年机关电费支出30.2万元,2019年燃油费支出2万元。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a.上年结转支出4,426.4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的春节慰问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丧葬减免、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福彩公益金等项目经费。

b.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8.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代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救灾仓库工作经费、救灾工作专项经费、应急指挥体系运行费、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丧葬减免、孤儿基本生活费、死亡抚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区级配套、全区敬老院院长工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精神病患者救助、移民生活困难补助、自然灾害补助、精简退职人员生活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临时救助支出、城市和农村低保经费、其他民政专项经费等。

c.卫生健康支出640.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老龄事业发展费、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等支出。

d.住房保障支出80.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0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下属事、信访事务支出。因机构改革转隶到我局的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f.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2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g.其他支出366.86万元,主要是局机关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以相关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绝不挪作他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制度,做好扶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推动流浪乞讨救助专业化发展;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完成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验收工作,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加大依法殡葬工作;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和社区阵地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三社联动”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救济工以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工作;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以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工作;重点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引进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四)财务管理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执行。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局机关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雪邦(局长);副组长:郭维(机关党委书记);成员:张进(局办公室主任)、蒋传玖(社会救助股股长)、秦伟(救灾福利股股长)、郭彬(社会事务股股长)、秦贵敏(基层政权与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核实,对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等相关文件的资料查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二)存在问题

 a.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

     b.资产处置后未及时办理财务核销手续,固定资产账实不相符。 

     c.年初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资金使用进度较缓慢。

(三)改进建议

a.加紧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以及部门预算资金力度。

b.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对已处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财务核销处理,切实做到资产处置规范,会计核算规范,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c.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核算,严格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附件2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2019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涪城区民政局根据绵涪财社〔201962号文件,共接收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3万元,用于发放20193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助学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涪城区孤儿的人数和基本信息向市民政局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制定“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绵涪民发〔2019108号)。资金用于发放2019年“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补助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孤儿发放;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绵涪财社〔201962号文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3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2019年助学金。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涪城区民政局据实申报,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文件要求“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涪城区孤儿的基本信息,组织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根据绵涪财社〔201962号文件,共接收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无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根据绵涪财社〔201962号文件,到位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3万元。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文件要求,采取季度发放的方式,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孤儿2019年助学金的发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涪城区民政局核实信息、资金预算、资金申报、资金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涪城区民政局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涪城区民政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分季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补助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文件要求,采取季度发放的方式,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孤儿2019年助学金的发放,质量很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无经济效益指标、无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是对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可持续效益是按照省市政策要求开展。服务对象很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该项目政策落实非常好。一是全面落实了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2019年助学金的发放;二是全面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给予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一定的帮助,受到服务对象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物质生活水平成本不断增加,孤儿助学金只能给予一定程度的帮助。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恳请上级综合考虑当前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对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大)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和帮助力度。

 

 

“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涪城区民政局根据绵涪财社〔201941号文件,共接收省级财政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依托城乡社区或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深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民政事业单位,充实基层关爱儿童工作力量,因地制宜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儿童关爱保护的范围、程度和方式,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照顾、保护、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解决基层人力不足、专业性缺乏等现实窘境,合力提升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水平。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绵涪财社〔201941号文件,接收省级财政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省民政厅统筹安排,省级财政下拨资金10万元,用于“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按照省、市、区有关资金的管理办法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省民政厅统筹安排,省级财政下拨资金10万元,用于“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运作,在绵阳市涪城区南山街道辖区内开展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个案服务针对4例特殊需求的儿童开展个案辅导,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类型可多样化,一年内帮扶服务不低于12小时(4次);小组活动为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以提升生活学习质量。一年内开展不低于4个小组的活动,每次服务对象不少于10人;群体服务以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为支撑,组建社工、义工、社区联动服务队伍,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在社区广泛开展关爱及帮扶困境儿童活动,为困境儿童建立长效社会支持网络,安全知识课堂等素质拓展主题活动,培养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精神,满足困境儿童社会化教育、安全教育和素质拓展的需求,建立社工与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专业关系,为后续服务的开展奠定基础。一年内开展群体活动不低于2次,每次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培训服务:对工作人员与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和推动落实监护主体责任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培训,一年一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涪城区民政局据实申报,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检查;二是项目做自我总结和评价,向我局上报自评报告;三是邀请专家组成评估小组现场评估,由专家组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绵涪财社〔201941号文件,共接收省级财政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无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根据绵涪财社〔201941号文件,到位省级财政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10万元。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已按照项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时间及方式划拨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涪城区民政局负责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绵阳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在绵阳市涪城区南山街道辖区实施项目。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涪城区民政局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做好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按照“川悦明天”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内容,完成相关服务,我局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为合格,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通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运作,解决困境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该项目程序合法合规、保质保量完成预定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困境儿童的数量逐渐增加。目前,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突破口介入困境儿童服务的相关做法及研究均较少,更无成型的可推广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需要持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探索创新困境儿童保护保障工作,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介入,不断探索全社会关爱困境儿童的途径和方式,营造全社会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环境。

 

 

 

 

 

 

 

 

 

 

 

 

 

 

 

 

 

临时救助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区民政局对临时救助工作负有审批,资金筹集、拨付,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绵涪府办发〔201143号)通知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用于2019年辖区范围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对象;每月资金据实统计,1-6月份由区民政局拨付到镇(街道)后通过银行发放到救助对象,7-12月份通过一卡通系统直发到救助对象。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6月份,根据审批的结果实际,统计后按需拨付至各镇(街道);7-12月份统计后直接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临时救助主要是针对因火灾、疾病等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临时救助用于解决因突发原因引起的家庭临时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行逐月审批,据实统计,逐月发放。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以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民政局走访抽查部分救助对象,核实临时救助对象信息,查看资金到人到户情况;抽查救助公示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区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付80.2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区级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省、市级、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临时救助资金除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兜底,2019年所需资金由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区本级纳入区财预算1万元。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区级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省、市级、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2019年临时救助资金由上年结转结余支付80.2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区本级财政预算1万元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区级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2019年临时救助资金共支出81.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支付80.26万元,由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区本级预算1万元。所需资金均是逐月按审批结果实际统计,拨付至各街道乡镇后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对象或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救助对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全区临时救助资金支付及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临时救助由困难群众本人申请,镇(街道)在村居的协助下核实,报区民政局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依据《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绵涪府办发〔201143号)开展临时救助审批,据实统计拨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区民政局一是对大额救助申请进行抽查,二是公开社会救助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临时救助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对接到的举报逐一核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2019年共实施临时救助605件次,发放救助资金81.26万元,所有救助逐月审批,救助资金按月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临时救助经费足额及发放,全面落实了临时救助政策,及时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成进度符合预定计划,完成质量好,群众满意,受到各界的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临时救助缓解了因突发性的火灾、疾病等原因引起的临时生活困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各界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相对遭遇突发的火灾、疾病等造成的困难较大的困难,临时救助力度较小;二是省市级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未完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无法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核实。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及时更新数据库,便于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核实。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区民政局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负有审批,资金筹集、拨付、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绵阳市涪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绵涪民发〔201638号)通知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用于2019年辖区范围街道、乡镇的残疾人中的低保对象;每月资金据实统计,发放至困难残疾人“一卡通”帐户。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审批的结果实际,统计后据实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是针对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用于解决残疾人中的低保对象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行逐月审批,据实统计,逐月发放。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民政局核实残困难残疾人信息,核算资金、资金预算、资金申报、资金支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区财政预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2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区级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省、市级、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省、市、区三级匹配,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省级财政匹配66.39万元,市级财政匹配20.74万元,区财政匹配129万元。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区级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省、市级、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省级财政匹配66.39万元,市级财政匹配20.74万元,区财政匹配129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区财政配套100%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区级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支出216.97万元,省级财政66.39万元,市级财政21.58万元,区本级财政129万元。所需资金均是逐月按审批结果实际统计,拨付至困难残疾人“一卡通”帐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支付及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个人申请报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签署意见后报区残联审批,区民政局审定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依据《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绵阳市涪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绵涪民发〔201638号)开展审批,据实统计拨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区民政局一是对困难残疾人定期复核、随机抽查,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二是公开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对接到的举报逐一核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2019年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716人次,发放资金216.9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所有困难残疾人逐月审批,补贴资金按月发放。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足额发放,及时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群众的基本生活,完成进度符合预定计划,完成质量好,群众满意,受到各界的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缓解了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生活困难,有效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受到各界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偏低。随着物价的飞涨,加上残疾人需要药物、护理费用等,不能完全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实际问题。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继续营造舆论氛围,多措并举,在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上下功夫。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消防改造项目

2019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系涪城区人民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你局管理,主要承担着涪城辖区城市政府收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和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以及散居儿童福利服务指导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绵阳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消防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为达到现行消防标准及要求,需要对老年公寓新增消防水箱一座,有效容积100立方米,新增喷淋系统、增加消防用电专用回路及消防用电自动切换装置、消防控制集成室等)
3.
采购预算金额:
 623583.35元,其中规费(7080.64)、安全文明施工费(7963.41)
4.
工期:20191212日至202076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顺利保障绵阳市社会福利院安全生产,对消防设施设备隐患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按计划增设喷淋系统、双电源系统、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蓄水池等设备,提高消除安全隐患能力,及时进行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教育,群众满意度高。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终预算执行率100%,各项目有序开展,对于项目单位的日常运作与持续运营有了基本保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实施效果显著。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指标的研发遵循定量为主,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参照采集的相关数据材料制订评价标准;采用成本效益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问卷调查法等进行综合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包括: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公正原则。客观、公正,数据资料真实正确,标准统一,公开并 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12月31日,我院收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福彩公益金的通知》(绵涪财非〔2019〕19号),资金总额68万元。

(二)资金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绵阳市社会福利院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专款专用,本项目批复投资68万,全部为福彩公益金解决,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绵阳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消防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我院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各项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经绵阳市社会福利院委托的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需求论证后经绵阳市涪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同意后批准建设。采用竞争性磋商确定由四川道和远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二)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

(三)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绵阳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在市、区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及大力支持下以及各休养区休养老人、家属及职工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提供基本保障。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项目的实施对于火灾隐患的整改、出现重大财产损失的消防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进一步减少了人员的财力、物力、人力的伤亡与损失,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一方面消防工作的加强,减少了相关事故的发生率,如重大消防事故发生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火灾隐患减少等;另一方面消防工作到位,提高了社会满意度,改善了休养老人生活安全质量。

3)项目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维持了福利院消防安全的日常运营与工作,保障了全年正常运作,有效开展院内消防检查、监督,对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按计划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于后续安全工作开展具有铺垫作用,可持续性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预算调整幅度大,资金使用佐证不够详细。项目单位提供的预算调整文件、资金使用佐证等材料较为短缺,难以衡量其实际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有待改进。项目绩效目标虽进行了部分量化,但项目实施内容众多,子项目杂,对于项目产出内容的设置不够全面,没有完全反映项目实施内容。

3.工期较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际完工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相比,工期较长。

(二)相关建议

1.做好前期调研工作,降低预算调整率。项目开展前期要着手对年度支出项目与资金做详细预算,深刻理解相关政策与工作内容,避免因实际要求造成的资金大幅度调整,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2.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准确衡量项目完成程度。针对项目绩效产出指标,除了现有指标外,应对应项目实施内容,进一步完善绩效产出指标的设置,进一步完善质量指标与时效指标的设置,设置设备出现故障次数、项目完成及时性等指标;针对项目效益指标,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设消防事故制止及时性、重大事故发生次数、休养人员对内部结构的满意度等,完善项目绩效指标的设置,体现项目产生的效益。

 

 

 

 

 

 

 

 

 

 

 

 

 

 

 

 

 

 

 

五部分 附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