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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16 14: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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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能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议的疑难案件。负责组织并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处法”、矛盾纠纷排查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全社会稳定。向区委维护稳定、“处法”、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处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处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国家集体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重大事件及其责任人提出查究建议。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区级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参与地方性有关政法工作规定的起草、修改。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并会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领导,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涪城区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突出抓好做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和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涪城、法治涪城。

  (三)机构设置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督查督室、政治处、防邪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矛盾多元化解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61.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63万元,增长13.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收入决算总额为961.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4.0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207.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73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6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07万元,医疗卫生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6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7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7万元,占40.2%;项目支出439.26万元,占59.8%;

  截止2018年12月末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 109.64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61.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63万元,增长1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7.21万元,增加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22万元,占7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7万元,占3.4%;医疗卫生支出8.55万元,占1.16%;住房保障支出17.96万元,占2.4%;公安安全支出120万元,占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决算数为458.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决算数为25.0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5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委0.1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公务用车完成车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共计支出0.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综治维稳对口上级接待,兄弟县市区对口部门接待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8万元,比2016年增加97.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保留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80.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附件:2018年度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中共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