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被审计单位: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审计项目: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涪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19日,对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工程造价、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涪城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立项及建设内容。
2017年7月5日,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绵涪发改固〔2017〕70号) 批准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实施。
2019年11月4日,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调整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项目部分工程项目单位、建设内容的批复》(绵涪发改投资〔2019〕5号),将“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项目”中“金峰镇八庙子村至金峰镇牡丹花卉旅游路”、“杨家镇至丰谷镇葡萄草莓产业路”两个工程批复相关内容调整如下:项目单位调整:原批复的项目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交通运输局调整为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内容调整为:1.杨家镇至丰谷镇葡萄草莓产业路,起于丰谷镇廻龙沟村交叉口,经李家桥村、建设村、兴农沟村,止于绵阳四O四医院丰谷分院门前。全长7.2公里,该路为改建道路,技术等级四级,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金峰镇八庙子村至金峰镇牡丹花卉旅游路。道路起于金环线(金峰镇出场镇口),经五福寺村,止于大石桥村,路线全长5.1公里,该路为改扩建道路,技术等级四级(二类),改造后路基宽5.5米,沥青路面宽度为5米。
该项目调整后,项目总投资289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补助资金2608万元,不足部分争取上级资金及区级自筹解决。
(二)招投标程序执行情况。
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该项目设计、施工等相关责任主体选择方式证明资料:绵阳市涪城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中标价27606124元。
(三)投资控制和调整变动情况。
由涪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确定的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预算控制价为28867317.48元(绵涪财评审〔2019〕129号),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价款为27606124元(含暂列金840795.65元)。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涪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程序,根据乡镇要求增加管涵,增加脱空处治灌浆量,调整路面加宽砼厚度,调整房屋集中位置道路施工方案,减少连续短板处治和取消挡墙等工程内容,同意增加投资金额296200元。
(四)工程实施及建设管理情况。
工程施工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12月3日。
2020年12月3日,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会同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进行了质量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2020年12月15日,本工程通过了区级行政验收。
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单位形成了各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路基压实度检验报告、路基弯沉试验检验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计量表、现场收方确认单、工程变更审批表等工程建设管理资料。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机关依据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实施审计,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规范,作出如下评价。
(一)审计事项真实性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基本完整,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的状况和财务结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项目过程记录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数据基本真实,但存在送审工程量与实际不相符等问题。
(二)审计事项合法性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基本有效,但存在更换项目经理未备案等问题。
(三)审计事项效益性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改善了道路沿线村社的交通条件,促进了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
三、项目总投资、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审计核实情况
(一)工程总投资的审计核实情况。
经审计,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总投资为26325347.26元,其中:建安投资25142281.56元,待摊投资1183065.70元。
1.建安投资25142281.56元。
由施工单位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并经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初审的工程造价结算送审金额为26951003元;审计机关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8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按照审计程序对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报告单、工程现场收方计量单、有关报告及说明等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本项目工程造价结算金额为25142281.56元,审减工程造价1808721.44元,审减率6.7%。
工程造价审减的主要原因:
(1)施工单位未严格按2018版《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计量,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责任险,审减约11.64万元。
(2)多计工程量,审减约138.51万元。如杨家镇至丰谷镇葡萄草莓产业路: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送审工程量3080.32m³,审定工程量2334.32m³;拆除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送审工程量515.26m³,审定工程量100.03m³;边沟M7.5浆砌片石(含压顶)送审工程量4205.59m³,审定工程量3373.623m³;M7.5砂浆砌片(卵)石护肩送审工程量1167.8m³,审定工程量388.5m³;150mm厚碎石垫层送审工程量17724.15㎡,审定工程量16070.64㎡ ;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送审工程量1267.56m³,审定工程量1020.47m³。金峰镇八庙子村至金峰镇牡丹花卉旅游路:40mm厚AC-13C改性沥青送审工程量28042.87㎡,审定工程量27723.11㎡;砼路面拉毛送审工程量28042.87㎡,审定工程量25607.37㎡。
(3)新增项目未按交通部JTG/T3832-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3-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JTG/383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组价,审减约30.65万元。
2、待摊投资1183065.70元。
包括:可行性研究费70887.70元,招标代理费107525元,勘察设计费333000元,审图费62000元,质量检测费61809元,监理费485680元,清单编制费62164元。
(二)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审计核实情况。
截止2021年11月19日,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如下: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补助资金26080000元。
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6325347.26元,其中:建安投资25142281.56元,待摊投资1183065.70元。
工程项目资金缺口245347.26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造价结算1808721.44元。
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造价结算送审金额为26951003元,三方确认的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造价结算金额为25142281.56元,审减金额1808721.44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责成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据实结算。
五、审计建议
(一)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绵阳市涪城区乡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完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二)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与维护,切实体现工程项目效益与成果。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绵阳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