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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16:58文章来源: 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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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涪城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对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广旅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重点审计了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决算公开、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和执行等内容,重点抽查了局机关、文化馆等单位相关资料。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区文广旅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图书馆和绵阳市涪城区文化馆。截至2018年末,机关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编制14名,机关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1名,工勤编制人员8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编制人员5名,临聘人员2名。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区文广旅局年初预算和决算汇总数由局机关和下属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两个财政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区文广旅局下属区文化执法大队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18年区文广旅局全系统年初预算总额621.31万元,追加预算1,308.27万元,全年预算总收入1,929.58万元。2018年区文广旅局机关年初预算总额379.72万元,追加预算1,575.87万元,全年预算总收入1,955.5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文广旅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经济业务事项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的规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各项预算资金的使用发挥了应有的效益。特别是创新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存在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编制、未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固定资产账实不一致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建议意见

(一)未将结转结余资金4,313,079.87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责成加强规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超预算支出13,630.00元,责成今后予以规范。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责成清理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四)未按规定对下属单位预算、决算进行批复,责成今后规范。

(五)区文化馆费用报销签字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54,733.66元,责成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责成进一步核实清理并按规定处理。

(七)应收未收欠款1万元,未作账务处理,责成及时催收欠款并进行会计核算。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建议按照预算确定的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列支各项预算支出,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按规定时限及时批复下属单位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二)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往来款清理。进一步加强对往来款的清理,严格控制规模。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检查,按规定上账下账,及时变更使用情况已经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信息,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