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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涪城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09:58文章来源: 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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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局长  邓小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有力推动整改。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明确举措,逐一抓好落实。区政府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强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督查,有序推进整改。按照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跟踪监督、现场督查等工作。区审计局坚持查出问题与推进整改并重,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制,明确专人负责,并通过印发督促整改通知、检查落实整改成效等措施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全面落实。

(三)压实责任,有效完成整改。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工作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以整改为契机,开展自查自纠,分析问题背后的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总体上看,《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涉及部门、单位43个,所列具体问题184项,已整改179项,正在整改5项,整改率达97.28%。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单位结转结余未纳入年初预算编报和批复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时已将全区58个部门、单位的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

2.关于未在部门预算草案中反映年初采购预算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时,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采购年初预算。

3.关于年初项目预算未及时细化到具体项目、单位问题。区财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程序报批后已将19652.82万元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

4.关于无预算拨款问题。区财政局预拨石塘卫生院资金已列支,预拨区农业农村局、富诚集团公司资金已向市财政局汇报,请求协调解决。

5.关于预算支出进度执行缓慢且不均衡问题。区财政局健全了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制度,定期对未执行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6.关于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了债券资金。

7.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并对1个财政政策、30个重点项目、58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主要依据。

8.关于未将3个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问题。区财政已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

9.关于动物疫苗、药品管理不规范,效益未充分发挥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将入库的动物疫苗、药品等物资纳入库存物品会计科目核算。同时,强化疫苗的日常管理,做好疫苗的出入库登记工作。对过期的疫苗、药品严格按照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批后进行处理。

10.关于未按规定对动物疫苗受益对象进行公示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按照《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动物疫苗受益对象进行了公示。

11.关于资产未按规定入账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将农村户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及保洁员装备设备纳入资产账核算,将已竣工的垃圾压缩中转站转增固定资产。

12.关于部分垃圾压缩中转站闲置,效益未充分发挥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了《关于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管理,启动和运行垃圾压缩站,提高垃圾压缩站使用效率。

13.关于存量资金未收回、未安排使用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存量资金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执行进度,逐步减少部门结转结余额度。同时将收回尚未安排的部门结转结余按照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14.关于未按规定核算投资基金问题。区财政局已按照相关规定补记入账。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问题。区行政审批局等4个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强化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

2.关于项目年初预算编制未考虑上年度结转结余问题。青义镇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年初预算项目时,统筹考虑了上年度结转结余情况。

3.关于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低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等3个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采购年初预算,提高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

4.关于“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未按规定压减问题。区发改局等8个部门、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规定,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5.关于未按规定对所属单位预算、决算进行批复问题。区文广旅局已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预算、决算进行批复。

6.关于项目资金4171.55万元未及时使用,支出进度执行缓慢问题。区教体局等11个部门、单位加快了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了项目资金。

7.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4.56万元问题。区卫健局等8个部门、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8.关于存量资金214.2万元未上缴国库问题。区住建局等3个部门已将存量资金84.2万元上缴国库,区民政局已将130万元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9.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采购行为。

10.关于部分公务用车未在规定地点维修问题。区教体局等6个部门、单位已按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维修管理。

11.关于超范围报销差旅费0.2万元问题。区科技局已收回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

12.关于“三公经费”账表不一致问题。区卫健局等5个部门、单位加强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三公经费”账表一致。

13.关于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转增固定资产问题。区交通局等2个部门对已完工项目进行了清理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转增了固定资产。

14.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等6个部门、单位对往来款进行了清理核实,调整了相关账务。

15.关于保证金未及时清退问题。吴家镇等4个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清退。

16.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问题。区残联等12个部门、单位已办理了公务卡,并按照《公务卡结算目录》结算相关支出。

17.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区工信局等4个部门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调整了固定资产账,确保账实相符。

18.关于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问题。青义镇已按照相关规定补提了固定资产折旧。

19.关于会计账面固定资产余额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余额不一致问题。区工商联等7个部门、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并补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了会计账面固定资产余额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余额一致。

(三)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投资基金和资金5700万元长期闲置,效益未发挥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已上缴国库2700万元。同时,加强了与长虹川富基金公司对接,确保已投入的股权投资基金3000万元发挥效益。

2.关于专项资金3373.98万元未及时使用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已调整相关账务3200万元,其余资金173.98万元调整用于软件产业园运动场等项目。

3.关于核销代偿追偿款2386.14万元手续不完善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已对核销的代偿追偿款补记入账。

4.关于借出资金、担保代偿追偿款等44559.06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富诚集团公司、汇鑫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核实,并采取签订协议、提起诉讼、上缴国库、调整账务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5.关于租赁收入、项目结余资金等2105.38万元未上缴国库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已上缴国库2098.09万元,调整账务7.29万元。

6.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负债损益不准确问题。富诚集团公司、汇鑫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完工项目进行清理,纳入会计账内核算,结转相关权益和资产。

7.关于未按规定核算资产问题。富诚集团公司、汇鑫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资产纳入会计账内核算,调整了相关账务。

8.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9.1万元,汇鑫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2634.99万元。

9.关于部分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材料供应未公开招投标问题。富诚集团公司、汇鑫公司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完善了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10.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现场材料管理不到位问题。富诚集团公司、汇鑫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强化了合同签订和材料出入库管理。

11.关于资产管理及经营不规范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汇鑫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12.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事会履职不到位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清单;汇鑫公司召开了两次监事会会议,强化了监事会职责。

13.关于内控制度有待完善和有效执行、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问题。富诚集团公司已成立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6个,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汇鑫公司加强对合同管理、材料采购与使用、成本控制等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1140名人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审批不及时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及时兑现补贴。

(2)关于对3名大学生创业补贴未严格审核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制订了《创业补贴现场核查情况表》《大学生创业补贴承诺书》,严把补贴资料审核关和现场检查关,确保申报真实性。

(3)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企业、个人发放补贴19.79万元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政策已全部收回。

(4)关于部分创业项目资金、职业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补贴申领者的跟踪回访,动态掌握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状况,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根据培训意愿需求和企业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制定教学计划,实现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提升培训就业率。

2.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未及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核算。

3.脱贫攻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库五名单”数据动态更新不及时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已将贫困劳动力基础数据直接从国扶系统中导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了就业数据与扶贫数据一致。

(2)关于“三改两建”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督促相关乡镇配套了“三改两建”资金,并已拨付完毕。

(3)关于扶贫项目协议签订不规范问题。杨家镇已督促斑竹村按照相关政策重新签订了协议。

(4)关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股权、固定资产未纳入会计账内核算问题。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督促相关乡镇将10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股权、资产纳入了会计账内核算。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有效性不足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与区脱办进行了对接,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台账,同时进行了培训意愿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并将培训班开设到村社,提高了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有效性。

2.关于产业扶持基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相关规定,已将产业扶持基金拨付给各乡镇,同时督促吴家镇幸福村、杨家镇柏林湾村加快产业扶持基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3.关于未及时掌握企业稳岗情况,部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区人社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岗位变化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强化后期跟踪服务,主动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职工队伍等情况,分析掌握稳岗效果。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多领用U型渠槽及配件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收回多领用U型渠槽及配件。

(2)关于项目多付工程款27.56万元问题。区司法局已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退款协议,收回了多付的工程款。

2.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问题。区住建局已取得了区发改局《关于木龙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相关事宜的复函》,明确了建设规模内容、估算总投资及招投标相关情况。

(2)关于项目资本金未及时到位问题。区住建局已督促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存项目资本金。

(3)关于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区住建局党组召开专题会,组织学习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同时受到了区财政局警告的行政处罚。

(4)关于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不到位问题。汇鑫公司已督促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实际进度配备人员,并按照合同职责内容开展具体工作。

(5)关于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问题。区住建局已按照相关规定收回并注销了木龙河整治工程施工许可证。

3.重点项目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虚报开工问题。青义老场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绵阳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已开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因涉及基本农田、调规困难,已调整退出市重点项目,暂不实施。

(2)关于项目资金筹集未到位问题。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项目由科发集团根据实际进度出资。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因涉及基本农田、调规困难,已调整退出市重点项目,暂不实施。

三、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情况

(一)精准施策,深化改革。区政府精准施策,深化各项改革,印发了《涪城区区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区级财政资金的审批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涪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区司法局制订了《绵阳市涪城区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法律顾问及费用的使用管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涪城区区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及社会车辆租赁企业相关情况的通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区财政局强化预算管理,印发了《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实现部门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有机衔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健全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

(三)完善制度,提升效能。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印发了《关于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关于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区人社局、区就业中心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制订了《绵阳市涪城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拨付实施细则》。吴家镇、杨家镇等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三资”管理制度。富诚集团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及时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成立审计部,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合同审查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清单》。

四、尚未完成整改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尚有5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其中:有的因区划调整,协调难度大,整改推进缓慢,如经开区欠款9552.02万元未收回问题。有的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整改需一定时间,如区行政审批局2016年及以前年度收取的投标企业保证金93.7万元未清退;城郊街道收取的建房保证金138.07万元未清退;区卫健局2016年以前年度结转的原医学会诊所押金44.5万元未清退等问题。有的问题要补办手续,整改需多方配合,如科技城集中发展区青义、龙门片区支路网及青石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问题。

对于以上问题,区政府已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推动整改到位。区审计局也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进一步落实整改的措施及建议

(一)狠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将审计整改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实压紧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严格时限要求,限期对账销号,相关情况将按要求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二)拓展整改质效。大力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督促有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并且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着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健全整改台账,改进审计督促整改的方式方法,加大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融合贯通,切实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为涪城打造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表

审计整改报告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