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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涪城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16:46文章来源: 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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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局长  邓小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领导审计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曾建军就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强调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琼林率区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区审计局等单位,对有关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要求细化措施、健全机制,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二)积极指导,督促审计整改。区审计局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实行审计组负责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边审计边整改,提高了审计整改时效性。同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和整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督促审计整改。从10月起对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形成了“跨前一步促整改、跟踪回访促规范”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完成审计整改。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详尽、重点突出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总体上看,《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涉及部门、单位20个,所列具体问题39项,现已整改到位36项,整改率达92.31%。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年初项目预算未及时细化问题。区财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程序报批后已将54088.11万元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

2.关于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低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时,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认真编制采购年初预算,提高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

3.关于上年度结转的市级困难补助未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编制问题。区财政局在2018年11月调整预算时,已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市级困难补助资金10000万元的安排情况。

4.关于无预算拨款58884.08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切实采取了有效措施,已通过调整预算列支、收回拨款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5.关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问题。区财政局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制度,定期对未执行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梳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已拨付8.9亿元。同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已收回结余资金和结转超过两年的项目资金3.5亿元统筹用于化债、民生、重点项目等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6.关于存量资金590万元未及时收回国库问题。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已全额收回并缴入国库。

7.关于往来款项6070.5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已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核实,采取按程序核销、加大催收及清退力度、健全内控制度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8.关于专项资金30310.46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农信社等部门、单位,已采取推进项目建设、完善财务手续、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国库等措施,加快了相关专项资金拨付。

9.关于违规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转机关经费账核算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与区财政局进行了协商,按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从2019年起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相关支出由财政专户根据用款计划直接拨付到收款单位。

10.关于未对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在官网上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11.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进行了专题研究,2019年9月向各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部门、单位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等19个项目及资金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依据。同时,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效果性作出了具体要求,增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质效。

12.关于城郊乡借款700万元未收回问题。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区财政局与城郊乡、试验区财政局、金家林街道办等单位进行了协商,该项借款已由金家林街道办归还。

13.关于区农发办2016年市级农业综合开发水毁修复资金尚有25.49万元未使用问题。截止2019年11月底,区农发办已支付水毁修复项目资金14万元,剩余11.49万元待项目经中介机构审计后支付。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年初项目预算1559.78万元未及时细化问题。区教体局与区财政局沟通,已将1559.78万元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

2.关于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低问题。区教体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采购预算编制进行培训,要求所有下属单位认真编制采购预算,提高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

3.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下属单位预算问题。区教体局已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批复了2019年所有下属单位预算。

4.关于应缴未缴东辰学校股权转让收入5360万元问题。区教体局已全额缴入金库。

5.关于应缴未缴存款利息收入1.73万元问题。区教体局按照相关规定,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缴入金库。

6.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收入74.57万元问题。区教体局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对所有下属单位提出了规范要求,防止以后发生类似问题。

7.关于擅自减免保育教育费6.25万元问题。区教体局已督促公园路幼儿园将其全额收回并缴入了财政专户。同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所有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防止以后发生类似问题。

8.关于未按规定核算经费支出问题。区教体局机关、职业技术学校、二中等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列支,并调整了相关账务。

9.关于往来款项726.77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区教体局已要求相关下属单位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核实,采取按程序核销、加大催收及清退力度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未及时退还企业保证金336.83万元问题。区应急管理局、新皂镇、城郊乡等部门、单位,已采取向企业印发退款通知书、召开企业座谈会等措施退还相关企业资金。

(四)“惠农惠民”一卡通专项治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乡镇的村社存在违规操作发放稻鸭共作项目补助资金、骗取退耕还林补贴、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区审计局已向区监委移送案件线索8条,石塘镇蟠龙村谭某、新皂镇赵家花园村王某等6人受到警告处分,龙门镇香社村赖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家林试验区建设局、汇鑫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完善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强化了项目现场监督,不定期对相关单位的项目资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随机抽查,并督促及时整改。

三、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相关制度情况

(一)推动预算管理精细化。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2020-2022年三年滚动财政预算编制,实现部门项目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有机衔接;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制定全区债务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加快预算支出执行,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制度,定期对未执行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进绩效评价常态化。区财政局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所有部门、单位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等19个项目及资金开展支出绩效评价以及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依据,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三)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如:区财政局加强了财务管理指导,组织了全区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区教体局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完善了相关预算管理制度;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建立了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区就业中心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汇鑫公司加强了项目现场监督,修订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建设工程资料检查办法》《工程部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四、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关于2015年、2016年拨付给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的财政资金10,500万元未收回问题。区财政局与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区税务局、相关乡镇进行了协商,建立土地使用台账,现已收回100万元。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并根据土地使用情况和财力状况收回剩余的资金。

(二)关于2010年以前年度经开区财政局欠款9,552.02万元未收回问题。近年来,为收回欠款,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多次向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汇报、沟通,但属于行政区划调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协调,难度较大。目前,区财政局已采取向经开区财政局送达催款通知书等措施进行了催收。

(三)关于新皂镇未及时退还绵阳市环阳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土地履约金283.6万元问题。新皂镇进行了专题研究,向企业印发退款通知书、召开企业座谈会议,建立清退台账,现已退还90万元。下一步,新皂镇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制定计划分批次退还剩余的土地履约金。

对于这些问题,区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整改到位。区审计局也将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抓紧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进一步落实整改的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将审计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实压紧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加大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融合贯通,切实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着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强化审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