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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9-02 16:40文章来源: 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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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在涪城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局长  邓小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街道和区级部门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以及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自去年8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狠抓审计理念和审计方式方法创新,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努力在维护政令畅通、服务发展改革、促进民生改善、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发展、领先发展总体取向,深入实施“一二三四五六”总体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为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利保障。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全区经济呈现结构优化、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态势,区属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79.95亿元、增长9.3%;固定资产投资实现207.11亿元、增长13.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06.36亿元、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4亿元、增长9.7%。

——社会民生全面进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扶贫专项项目99个,强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持续发力污染防治攻坚。民生项目、民生大事完成92项。新增城镇就业1.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6,671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9,669元、增长9.0%。

——财税改革稳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编制了2018-2020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并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清理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推进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审计局按项、逐条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方案,除因机制体制原因形成的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并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

一、区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区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度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07,101万元,支出总量304,594万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2,507万元;年末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7,119万元,支出总量39,119万元,年终结余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5,462万元,支出总量3,475万元,年终结余11,98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区级预算执行结果。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年初项目预算未及时细化。截至2018年6月30日,区财政局年初编制的项目预算中尚有54,088.11万元未及时细化到具体的项目或单位。

2.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低。2018年初,区财政局编制的全区货物类采购预算为948.32万元,而决算报表反映实际采购金额为4,049.28万元,年初预算仅为实际采购额的23.42%,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低。

3.上年度结转的市级困难补助未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编制。2018年初,区财政局未将上年度末向市财政争取的困难补助10,0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二)预算执行方面

4.无预算拨款58,884.08万元

(1)2018年12月,区财政局无预算指标拨付欣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区住建局拆迁补偿等项目资金2,084.08万元,截止审计期间,该项预拨资金区财政局未收回也未安排预算支出。

(2)2018年1至12月,区财政局无预算指标向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棚户区改造、惠科拆迁等项目资金共计46,800万元,该项预拨资金区财政局已在2018年12月25日收回国库。

5.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末,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尚有当年和以前年度已列预算支出尚未拨付使用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37,496.08万元挂账,比上年增长15.75%,其资金仍结存在国库支付系统,尚未形成实际性支出,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6.存量资金590万元未及时收回国库。截止2018年末,区财政局对借出已到期应收回的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590万元未及时收回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7.往来款项6,070.5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止2018年末,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计账尚有往来款项6,070.5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包括: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中的东辰国际学校2013年至2016年缴存的退休基金2,023.05万元和2013年以前年度缴存的代管资金43.14万元,区交通局会计账超过3年的往来款项3,650.62万元,区公安分局会计账超过3年的往来款项245.08万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计账应退企业2008年至2018年交入的投标保证金108.65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8.专项资金30,310.46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截止2018年末,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农信社会计账尚有专项资金30,310.46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包括: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9,779.47万元,区金融办会计账的财政金融互动和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10万元,区就业服务中心会计账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514.09万元,区农信社会计账的新增客户首贷奖补资金6.9万元。

9.违规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转机关经费账核算。区就业服务中心在2017至2018年将就业宣传经费、基层平台补助经费317.23万元从就业创业资金专账转到机关经费账核算,扣除当年相应支出151.14万元后,截止2018年末累计结余201.1万元挂机关经费账。

10.未对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2018年,区就业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在部门官网上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见习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预算绩效评价方面

1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到位。2018年,区财政局印发通知要求区级63个部门单位对其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区财政局对16个项目支出绩效和1个项目财政政策绩效进行了评价。但经审计抽查发现,区财政局和部门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尚存在未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简单,未反映实质性内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评价结果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六)审计整改方面

12.审计整改不到位。截至本次审计期间,以前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的2015年、2016年拨付给市土储备中心的财政资金10,500万元,2010年以前年度经开区财政局欠款9,552.02万元,城郊乡借款700万元,未收回。区农发办2016年市级农业综合开发水毁修复资金尚有25.49万元未使用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正进一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教体局及下属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教体局及下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管理规定,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年初项目预算1,559.78万元未及时细化。截至2018年6月30日,区教体局对区财政局批复的项目预算尚有1,559.78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2.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低。2018年初,区教体局编制的货物类采购预算为50万元,而2018年决算报表反映实际采购金额为2,134.9万元,年初预算仅为实际采购额的2.34%,年初采购预算到位率低。

3.未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下属单位预算。区教体局在2018年3月9日才将2018年2月5日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批复给下属单位,超过了15日内应批复下属单位预算的规定。

(二)预算执行方面

4.应缴未缴东辰学校股权转让收入5,360万元。2018年5月、6月,区教体局会计核算中心收到东辰学校股权转让收入45,000万元,2018年6月28日缴入金库10,950万元,2018年7月6日、12月26日,借给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4,050万元。审计期间,2019年3月28日和6月26日已向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借款30,000万元,2019年3月29日和6月28日将收回的借款缴入金库28,690万元,截止2019年7月尚有5,360万元未缴金库。

5.应缴未缴存款利息收入1.73万元。区教体局2018年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1.73万元,截止审计期间尚未缴入金库。

6.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收入74.57万元。2018年,区教体局收到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转入的助学贷款奖励费及代理费3.98万元、绵阳职业技术学校收到电子科技大学、川师大转入的教学运行费70.59万元,共计74.57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

7.擅自减免保育教育费6.25万元。2016至2018年,公园路幼儿园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按幼儿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2400元/生/期的30%、70%、100%比例减免教职工及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幼儿保育教育费共计6.25万元。

(三)会计核算方面

8.未按规定核算经费支出。2018年,区教体局机关、职业技术学校、二中等单位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扶贫购档案盒费、挂职干部伙食补助及差旅费、临工工资、医疗保险费、招生宣传费等支出共计28.27万元。

9.往来款项726.77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止2018年末,区教体局及下属单位会计账超过3年的往来款项726.77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改革创新、农业供给侧改革、简政放权、民生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跟踪审计,涉及18个部门单位、4 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优化营商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退还企业保证金336.83万元

截止2018年11月末,区安监局、新皂镇、城郊乡未及时退还相关企业保证金共计336.83万元,包括:区安监局未及时退还6家企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28万元,新皂镇未及时退还4家企业的土地履约金283.6万元,城郊乡和新皂镇未及时退还2家企业的土地复垦保证金25.23万元。

四、“惠农惠民”一卡通专项治理情况

2018年,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对2017至2018年6月15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涉及农业、林业、教体、卫计、民政等5个领域、8个乡镇、21个村。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部分乡镇的部分村社存在违规操作发放稻鸭共作项目补助资金、骗取退耕还林补贴、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并向区监委移送案件线索8条,7人受到了党纪处分。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情况

2018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16项,送审投资25,095.29万元,审减金额4,807.76万元,审减率达19.16%。同时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完成了101项竣工结算审核,送审投资15,934.57万元,审减金额1,480.80万元,审减率为9.29%。促进被审单位节约资金或挽回损失6,288.56万元。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制订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继续对6个涉及概算总投资共计114.42亿元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发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金家林试验区建设局组织实施的科技城集中发展区道路及居民安置点项目中存在降水措施、发电措施工程资料签字确认滞后,造价控制单位相关人员未对已形成的建筑工程隐蔽检查记录和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资料进行审核等问题。

2.汇鑫公司组织实施的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支路网、干道、污水干管等工程项目中部分分支项目存在施工未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参建责任主体未严格按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施工记录资料不合规、不及时,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建设和过控单位尚未参与全程计量的情况下就签字确认隐蔽工作量等问题。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将以附件印送各位委员。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税改革,强化预算执行。一是依法加强预算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二是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和年初到位率。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挂钩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二)加大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落实。一是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统筹协调,推进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重大政策及时落地,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三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监控政府债务到期情况,争取新增债券资金。

(三)强化审计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二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促进政策落实,切实做到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三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联动机制,加大对突出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一是加强会计人员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等相关知识,夯实会计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各部门单位的财务工作,促进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相协调。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提供坚强审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