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果
2017年第14号公告:
涪城区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于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对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涪城区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查了工程建设成本和建设程序的真实性、合规性。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涪城区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建设(绵农发办〔2015〕52号):工程计划总投资896万元;建设内容为在涪城区杨家镇朵朵树村、高碑垭村、川主庙村、万和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包括:1.建设排灌渠道10.01km、整治塘堰5口、新建蓄水池4口,2.新建田间道路21646平方米,3.田间土地整理192.34亩;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6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8万元,地级财政资金25.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5.6万元。该工程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的经济技术签证等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工程建设管理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及基建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63.27万元。该工程送审工程造价791.94万元,审定728.67万元,审减63.27万元,审减率7.99%。
三、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已按审定金额调整了工程造价结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