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6】91号,下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2016年度申请家庭、2015年度轮候家庭中符合《通知》规定,需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审查情况公告如下:
申请对象以家庭为单位。
经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园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四级审查,本批次中2016年度申请符合优先配租的家庭共231户,其中涪城区119户、游仙区 87户、高新区24户、科创园区1户;2015年度轮候家庭符合优先配租的共66户,其中涪城区42户、游仙区22户、科创园区2户。具体名单在绵阳建设网(http://www.myzjj.gov.cn/)进行公示,同时,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及各区(园区)住建局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23日前以实名将真实情况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在审查公示期间各区(园区)住建局,同时做好公示家庭拟选择房源意愿统计,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
地址:市住房保障中心(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
电话:2245709
附:2016年绵阳城区公租房优先配租审查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