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陕西省将形成职业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

2017-08-1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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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截止去年,全省累计报告职业病9537例,平均每年新增500多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占90%以上,成为我省第一大职业病,主要分布在煤炭、非煤矿山、化工、有色金属、加工制造等行业。

  《规划》提出,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到2020年,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九成以上都能按期接受专业的健康体检。每个区县内,至少有一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每个设区市,至少有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此外,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省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高怀伟:“一个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了,职业病患者的一些后续保障,就由工伤基金来承担。如果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没有交工伤保险,这个责任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说,有些劳动者没有明确的用人单位,他的保障就走社会救助,政府救助。”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省依法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2791家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责令木质家具制造、石英砂生产、石棉开采、石材加工等293家企业停产整顿,提请关闭81家,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到2020年,基本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达标体系和救治救助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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