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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涪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29 15:16文章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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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涪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


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现就涪城区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有关事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2年3月10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2022年6月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重点管理区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一般管理区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划定或者调整的重点管理区的具体范围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依据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涪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制定主要依据是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

三、处罚依据

对违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涪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养犬注意事项

(一)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占用住宅小区楼顶、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2.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3.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4.不得遗弃、虐待犬只;

5.不得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养犬行为。

(二)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佩戴犬牌;

2.使用犬绳牵领犬只且犬绳不超过两米;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单独携带犬只出户;

4.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放任犬只在公共道路上活动,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5.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怀抱、佩戴嘴套、装入犬袋等约束措施;

6.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7.单位饲养的犬只,非因免疫、诊疗需要,禁止外出。鼓励为出户犬只佩戴嘴套。

(三)下列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

2.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

3.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等文化娱乐场所;

4.市内公共汽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四)前款规定以外的场所,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可以设置明显标识,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五)携带犬只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的同意。

全区市民群众应认真遵守《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和《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涪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积极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