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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08 14:33文章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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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房屋安全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专门部署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湖南省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国家、省、市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区现实需要,制定出台《绵阳市涪城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规划设计管理、审批管理、建设管理、使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大部分共 37条:一是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总体管理要求等方面,并进一步细化了各区级部门及镇街的职能职责;二是规划设计管理。明确了城乡居民自建房用地选址、规划要求、占地面积、施工图设计、农用地转用和禁止建房区域等内容,并对自建房层数总高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审批管理。明确了三种不同土地性质情形下修建自建房的审批程序,并进一步明确了审批主体、审批条件、审批层数、审批面积以及竣工验收、登记管理等程序;四是建设管理。对建设过程中的风貌管控、建筑工匠管理、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四到场”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五是使用管理。明确了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经营性自建房管理以及房屋安全排查、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和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内容。六是法律责任。明确了城乡居民自建房在建设、监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以及执法主体、处罚措施等内容。七是附则。明确了危险房屋定义、《实施细则》的解释部门以及施行期限。

四、执行时间

《实施细则》自2024年5月8日起施行,试行两年,试行期间上位法或区政府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