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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7 14:36文章来源: 城郊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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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校外托管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为目的,坚持“教体牵头、属地统筹、行业主管。条块结合、联动协调”的工作思路,引导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化运用,逐步建立托管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城郊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街道分管副主任、城郊派出所、城郊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城郊中队、相关学校校长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社事办主任兼任。

三、部门及村(社区)职责

(一)社事办工作职责。社事办负责统筹组织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教体部门及相关学校。建立好辖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台账,在工作中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正规合法的校外托管机构。配合教体部门查处校外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变相开展有偿教育辅导等服务。

(二)应急办工作职责。应急办负责做好辖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和指导,定期组织校外托管机构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日常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城管办工作职责。城管办负责协调区住建局,做好校外托管机构建筑(含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整治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办理个体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登记注册,依法办理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食品安全等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无证照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处理涉公平竞争方面的投诉。

(五)综合行政执法城郊中队工作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城郊中队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及周边秩序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非法校外托管机构取缔工作。

(六)村(社区)职责。辖区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台账,加强对辖区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巡查和常态化联系,在日常工作配合社事办等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正规合法的校外托管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以及整改跟进,对不合规的校外托管机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每月召开协调会议、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安全整治行动,并组织力量切实抓好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社会举报的违规托管机构,及时上报区级部门,协同查处。

(二)加强督查整改。由社事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服务和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建立托管机构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日常排查监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细化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督促联系部门、村(社区)对相应校外托管机构发放问题隐患告知书,签订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书,并及时跟踪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坚持“责任落实不放松、隐患整治全覆盖”的工作态度,确保查清、查透、查实,及时发现问题,果断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辖区群众选择安全、规范的校外托管机构。

(四)加强部门履职。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治理重点,社事办、应急办、城管办要切实履行职责,推动落实联合治理和单项治理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