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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区街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10 11:04文章来源: 工区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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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工区街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近期省、市区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涪城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两个专项整治”),全覆盖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根据《涪城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整合力量,聚集资源,通过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推动两个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紧盯工贸企业高风险领域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和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再次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面排查治理,实现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力确保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对象

辖区所有工贸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重大隐患类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所列重大事故隐患。

(二)重点领域类

1.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巡查检查落实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规用火、吸烟;电动车辆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依法依规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或避灾路线)等。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档案、维保等运行台账是否健全;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进行定期校验;是否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隐患整改是否形成闭环管理;是否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设备、设施运行状况是否完好;维修保养是否存在隐患,过程是否安全规范等。

3.外包外租管理。重点检查外包外租方(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与外包外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是否对外包外租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和现场安全交底;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等。

4.动火作业(含电气焊、切割、磨削等)。重点检查是否制订并严格落实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先审批后作业;作业前是否对除尘器或管道内粉尘或易燃易爆介质清扫置换干净;是否对作业场所有关设备系统进行有效隔离;是否清除周围可燃易燃物;高处或多层动火是否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电气焊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管理;作业后是否及时清理现场确保安全等。

5.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是否全面准确辨识有限空间、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危险辨识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是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是否按规定佩戴相应安全防护用品,配齐相应监测、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监护人员是否全程监护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等。

6.用电作业。重点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线路;线路架空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机械设备外壳是否可靠接地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涉爆粉尘的场所,是否按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高、低压或防爆电工是否持证上岗等。

7.吊装作业。重点检查吊装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态是否满足要求;作业现场光线、视线是否有限;是否存在超能力吊运行为;是否预先划定吊运禁界区域;是否在不满足吊运天气情况下,违章进行吊运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8.其他重点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责任是否严格落实;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比例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内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举报奖励等相关制度机制。

四、实施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310月至2024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安排部署(20231015日前)

建立工作台账。各社区、机关各部门梳理工贸中的商贸行业领域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涉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动火、外委外包等高风险作业频繁的企业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重点风险对辖区工贸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并对辖区涉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小微工贸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

(二)全面隐患排查(20231016-1229)

企业自查。进一步深化两个专项整治成果,按照重大隐患和高风险领域隐患重点查,一般隐患全面查思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对前期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再排查,要亲自带队再开展1次逐设备、逐岗位的隐患排查,对新发现的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关台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闭环管理。

(三)全面总结提升(20241-2)

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将工贸企业高风险领域规章制度、作业审批、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管控措施等内容进一步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剖析,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最根本、最迫切、最管用的手段,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部署,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两个专项整治成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严格通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街道此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