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健康促进机关及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健康促进机关及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健康促进机关及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按照《涪城区创建四川省健康区实施方案》(绵涪府办发〔2022〕62号)文件要求,为了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全镇范围内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机关(单位)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积极营造健康、优美、和谐的人群生活和居住环境,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健康促进机关及健康社区(村)场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健康促进机关及
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康促进场所和环境是省级健康区创建的重要组成部份,各村(社区)要把健康村(社区)创建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可持续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掌握评审标准,定期收集资料,参加专业培训,上报工作动态,按照健康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进度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工作,打造一批具有涪城特色的健康场所。经研究,决定龙门社区、灯塔社区、金家林社区、西园村为健康村(社区)创建单位,这四个村同时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每个村(社区)评选4户以上健康家庭,其他不参加创建的村(社区)要加大健康区创建的宣传工作,提高辖区群众对健康区创建的知晓率。
二、责任分工
(一)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
责任部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龙门社区、灯塔社区、金家林社区、西园村。
工作要求: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各健康村(社区)要评选出健康家庭达到4户以上;全镇所有村(社区)居民对健康区创建知晓率达到70%以上。详见健康村(社区)创建标准。
(二)健康机关、单位
责任单位:镇党建综合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要求:镇政府机关达到健康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机关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详见健康机关创建标准。
三、时间进度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2月-2023年4月。启动阶段。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康促进场所创建机制、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工作网络,提交涪城区创建省级健康区健康场所和健康家庭创建申请表,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4月-2023年7月。全面建设阶段。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相关场所,开展创建工作系列活动,营造健康环境和氛围,加强创建工作中各项指标的落实。
第三阶段:2023年8月-2023年9月。验收阶段。对标补短,查缺补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迎接区级验收,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每月初上报一次工作动态,每季度上报一次工作总结。联系人:社会事务办公室张钊,联系电话:18380509313。
(二)健康区创建工作已纳入今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和镇目标绩效监督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健康促进单位(家庭)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按照创建工作方案时间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