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绵阳市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绵阳市涪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涪城政务网下载电子版。本机关目前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为: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2.通过邮寄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受理机构,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816-2865025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3.通过传真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至受理机构,传真时请在《申请表》左上方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816-2865025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4.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附有效身份证件电子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816-2865025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涪城区人民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2865025
传真号码:0816-2263021
通信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621000
电子邮箱:myfcqzf@my.gov.cn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执行。
六、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