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复函
刘银委员:
您在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点文物的修缮和保护的建议》(第36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目前,涪城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园区)一般文物保护点476处,广泛分布于涪城辖区各街道、镇,以清代中晚期古墓葬和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主,因大部分为石质(砂石)建筑,受酸雨、地震等自然因素影响,部分文物保护点损害较为严重。
一、关于“健全完善文物管理体系”的建议
前期,我局已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与乡镇、街道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文物安全责任,同时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公示,加强监督。近期,我局和区文化馆(文管所)一起,前往各乡镇(街道),梳理了文物保护点,强调了各自的职责分工,要求其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
二、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提高文物保护意识”的建议
我局在2010年建立了涪城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020年,收集整理我区文物资料,出版《涪城遗韵—绵阳市涪城区文物图片集》共200册。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以文物保护为抓手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常态化到各乡镇发放文物保护宣传资料近1000份。今年5月,按要求及时在政务服务网公布更新19项关于我区文物定级、文物认定等和文物有关的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事项。今后,我局将在文物安全巡查中,加强文物所在地文物知识及文物背后的故事的宣讲,注重提升当地群众的荣誉感和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积极推动做好我区文物数字化建设。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今年我局主要领导和文化股、文化馆(文管所)工作人员已多次向上级部门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努力推进已申报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加固,同时申请文物保护点专项补助经费,加强对我区文物保护点的勘测、规划及维修方案设计、管理看护等。截至目前,区财政已同意每年从涪城区乡镇文化振兴资金内匹配15万元左右用于开展我区文物保护工作。
四、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培训力度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局在2022年通过公开招考,引进了2名文物专职干部(文博专业),确保文物管理保护人员到位,同时在今年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市、区文物会议,参与多个文物考古发掘项目,努力建设人才队伍。
我局将于今年8月组织乡村文化人员培训班,已计划将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对地方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专业性指导,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文物工作队伍。
感谢您对我区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