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复函
肖隆君、马香、马宗才、詹金兵代表:
你们在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古井社区线外土地利用管理的建议》(第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区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对该建议进行研究落实。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提前谋划,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前期基础工作
鉴于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政策、细则以及配套措施等,建议石塘街道牵头摸清社区剩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提前谋划、主动参与乡村规划布局,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前期基础工作。古井社区涉及的剩余集体建设用地、耕地等地类的开发利用,建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规范建设,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为加快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我区出台了《绵阳市涪城区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绵涪委办发〔2021〕9号)文件。按照实施意见,古井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规范化建设前提下,可以采取政策引导和共建联营两种类型来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盘活社区资源。一是可统一整合聚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四荒地”、撂荒地、经营权流转地等资源要素,激活各类特色要素的潜力。村集体可依法经营土地资源,允许村集体对违规发包、超期占用土地进行纠正并收回。二是村集体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合作经营,整合各类主体资源优势,对现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感谢你们对涪城区土地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