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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郊街道办事处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11:07文章来源: 城郊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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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城郊街道办事处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更好的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水平,确保城郊街道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现将《城郊街道办事处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日

 

 

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和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绵阳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评审。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水平,确保城郊街道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凝结着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 的心血,荣誉来之不易。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工作,必将对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对外开放产生重大推动作用。重新修定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内容更细,对照新标准,街道在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各村居和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将复审迎检工作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布署,全力以赴确保街道顺利通过复审考评。

二、工作目标

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责任制,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切实解决影响城区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不断完善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街道各村(社区)、部门、相关单位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组织,将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到位,明确职责分工,做到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记录。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健全各级健康教育网络机构,组织村(居)、医院、学校等经常性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活动。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做好禁烟、控烟宣传工作,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场所创建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以《绵阳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要求,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居民区和农村道路两旁清扫保洁,做到“扫干净、摆整齐、常保持”。重点治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脏乱差、杂物乱堆弃和张贴小广告等现象。重点整顿占道经营、跨门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做好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有效管理。各类施工场地建筑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早、夜市摊点管理规范,对周边环境无影响。集贸市场硬件设施达标,管理规范,给、排水设施完善。城区交通秩序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无渣土车辆违规运营现象。

(四)环境保护。以饮水安全和环境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规定和工作标准,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以清洁能源建设为重点,加强烟尘控制、服务业油烟净化处理以及机动车尾气和城区扬尘治理,严肃查处企业违规偷排污染物行为。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坚决杜绝秸秆焚烧和露天烤火现象。以控制噪声为重点,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整治,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重点场所卫生。全面实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手续齐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六小”行业(即: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单位的监管。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及生活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定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准入标准,完善经营条件,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餐饮门店和集体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亮证合法经营,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要求。配合检疫部门严格落实牲畜屠宰检疫程序,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检疫要求,确保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加强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管,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饮用水质量监测。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突发公共卫生时间防范措施,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全面落实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重点抓好社区、单位、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卫生消杀措施的落实。

    四、重点工作

(一)清洁家园大扫除行动。按照属地负责原则,以社区(村)为单元,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突出背街小巷整治,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社区(村)负责督促辖区内居民小区定期清理内外绿地、庭院、楼道、垃圾收集点、厕所等场所;公共区域及辖区内各经营门店由社区(村)划片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要建立健全卫生员制度,发动群众开展社会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归口主管单位包干负责。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主管单位要定期开展清洁卫生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由生态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集贸市场提档升级整治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的要求,完成对城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任务,强化市场内卫生管理,规范物品摆放,修补破损摊位,清理小广告,整改随意占道经营行为;加快农贸市场内的厕所、垃圾房建设改造;严格市场内熟食摊店的卫生管理,确保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市场内活禽销售点的卫生管理,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鼓励和推行白条上市,冰鲜销售;健全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到市场公示标牌明显,规章制度醒目,车辆停放有序。(分别由应急办、生态办、营商办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大力开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加强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和管理,抓好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维护,保持市容 环境卫生整洁美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分别由城管办、生态办牵头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四)爱国卫生宣传教育行动。掀起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宣传新高潮,真正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氛围,把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和迎接国卫复审工作推向深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广泛宣传。要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加强宣传督导,使宣传工作深入每家每户。加强控烟工作力度,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应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识,开展控烟劝导。(由党建办、社事办牵头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五)“六小”行业卫生整治行动。加强对“六小”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亮证经营,完善“三防”及消毒设施并规范使用,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杜绝无证照经营现象。证照办理单位要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优质服务。重点要加大对车站、市场、学校周边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六小”行业卫生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由社事办、应急办、生态办牵头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六)病媒生物防制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组织开展春秋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城区“鼠、蚊、 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由社事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启动复审迎检阶段(2021年1月—2月)。制定方案,细化指标,明确责任,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迎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舆论声势和迎检氛围。

(二)自查自纠,接受省级复查阶段(2021年3-4月)。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

(三)整改巩固,迎接国家复审阶段(2021年5-10月)。各相关单位要针对省级复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在此期间,迎接区上组织的2-3次模拟检查,进一步巩固提高,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中不出问题。

(四)总结完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21年11-12月)。总结经验,表扬先进,针对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部门、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迎接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城区卫生水平,完善城区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牢固树立全街道“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保障,确保落地见效。为确保国卫复审工作顺利实施,各村居、相关单位对复审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物资给予全力保障。

三)强力造势,广泛宣传动员。要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复审迎检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居都要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悬挂宣传标语,在全乡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四)明确责任,全力落实任务。各村居、部门、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查找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分工,举一反三,积极整改。要认真执行“书记负总责、社组组长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对措施不力、影响复审结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党建办(目督办)要将复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街道纪工委、社事办、应急办要加强复审工作督查督办,每月开展一次复审工作全面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跟踪检查,达标一项,巩固一项。按照复审方案,对复审工作进行阶段进度考核,公示复审工作进度考核结果,对复审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并在全乡内通报。各工作组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对照任务分工和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各联系村、部门要按照联系村督导、指导、引导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对联系村居在复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