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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28 16:09文章来源: 石塘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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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的工作要求,按照“通过网格确定区域,通过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全区环境问题防治重点网格点位,制定网格管理制度,推进全区环境量网络化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环境品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建立有效推进环境问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体系;推进辖区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按照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开展环境问题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总网格长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副总网格长为分管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网格长和副网格长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其他联系村领导、联系村部门负责人、村(居)委会成员为街道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环保办,具体负责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确定环境问题监管网格

结合我辖区实际,对环境问题重点区域,按照1Km×lKm(一公里×一公里)的规格,设置划定我街道重点区域防治“网格”(附2),网格范围涉及辖区交叉的,继续按照各自辖区巡逻交叉部分。如有其他未列入重点区域划定1Km×lKm网格的,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本方案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

(三)建立网格监督管理制度

各村(社区)要建立网格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网格内环境保护职责和网格监督员职责,负责开展网格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监管。

(四)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制度

网格长每月对网格巡查一次,副网格长每周对负责区域巡查一次,网格监督员每周对负责区域巡查三次,并建立本辖区内网格巡查记录台账。

1.网格监督员日常巡查内容如下: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运行;停产要求是否落实;“散乱污”企业是否整治到位(取缔关闭、整合搬迁、整治改造);10 蒸吨及以下锅炉是否达标或淘,物料堆场是否覆盖;网格内是否有新增大气污染源;企事业单位、工商户是否按要求使用清洁燃料;网格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使用煤炭,违规焚烧生活垃圾 、工业废弃物、秸秆,露天烧烤等污染环境行为;是否存在无防护设施露天喷涂行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措施是否道位、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群众向网格监督员、副网格长和网格长举报的大气污染问题   。

2.网格长、副网格长重点巡查网格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工商户、经营性物料堆场等,特别是“散乱污”企业及各种燃燃料的锅炉。

四、网格化管理程序

各村(社区)结合本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确定网格长和副网格长、网格监督员的职责,按照网格化管理程序的要求开展工作。

(一)网格监督员对在例行巡查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一般环境问题,应立即调查处理,填写《环境网格日常巡查表》并上报网格长备案。对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应及时拍照取证,填写《巡查表》,并在发现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将《巡查表》上报网格长。

(二)对于网格监督员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网格长应对接到网格监督员报告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委托副网格长调查处理。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在3工作日内研究处理建议,并书面报告总网格长。

(三)对巡查重点区域过程中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街道环保办应及时上报区环保局依法调查处理。

(四)总网格长在接到网格长、街道环保办报告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示或委托副总网格长处理。也可召开镇环境污染网格监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办理部门或单位、办理时限等。

(五)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接到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或镇环境污染网格监管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向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或镇环境污染网格监管领导小组书面报送处理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迅速组织落。各村(社区)是环境“网格化”管理的实施主体,各级网格长和网格监督员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网格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为保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街道党工委员会研究决定,做出环保工作经费预算,内容包括网格化监管员补助、日常巡查交通工具费用、网格化监管员培训费用、工作经费,根据工作进度实时进行拨付,遇到重点难点工作时,适当调整经费的拨付力度,扎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网格长要结合其网格

内的环境问题实际情况,与相关职能能部门密切协作,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同时做到“一格一档 一格一案”,对重点环境污染源企业要做到“一企一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总网格长要组织相关部门和网格长,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网格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和反馈,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高各单位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总网格长、网格长、网格监督员之间要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网格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通报批评。对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石塘街道环保工作考核办法(100分)

内容

标分

扣减分办法

得分

考核单位

1.环保信访处置,社区(村)领导重视,积极整改。

20

1.出现群众投诉问题,不积极主动配合处理的,每个扣2分;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扣2分

生态环境

2.环保日常巡查,对辖区内环保污染源进行排查登记并建立工作台帐和按进度上报;网络员每月至少开展三次检查活动,并有记录。

10

2.(1)巡查辖区环境情况,发现污染情况及污染源未及时上报,信息倒灌的,每例扣2分;

(2)巡查发现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每例扣2分;

(3)未建立巡查台账的,扣5分

3.环保突发事件,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5

3.(1)因环保问题被区级部门通报(或扣分)的扣5分;被市级部门通报(或扣分)的扣10分;

(2)出现普通环境污染事件,每一例扣5分;

(3)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此项不得分。

4.逐级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签订环保目标工作责任书;

5.环保工作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环保管理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

6.建立健全基本的环保管理制度,且制度上墙。

7.第一责任人一年两次向街道作书面工作述职(本人手写)。

15

4.未逐级签订环保工作责任书,缺一个单位扣3分;

5.环保管理机构、人员、责任、未落实每项扣3分;

6.环保管理制度每少一项扣3分;

7.未报述职报告扣3分,迟报述职报告扣3分。

8.及时传达环保会议工作精神,有具体的安排部署;

9.按要求落实街道以及生态环境办的部署,及时报送环保相关工作资料。

30

8.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无记录扣5分;

9.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漏报一次扣10分,迟报一次扣10分(报送材料必须加盖村居公章,无公章视为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