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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镇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03 11:02文章来源: 吴家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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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镇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2020期间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间,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深入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消防条例》,重点做好政府《禁火令》和《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规定》签名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全面负责,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三、工作职责

(一)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3、统一指挥扑救火灾工作。

(二) 镇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内监督镇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镇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4、禁火期要加强对全镇的野外用火督查密度,将督查结果提供给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作为考核、衡量各政村工作、以及村主职干部履职的依据。

(三) 联片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片各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山头。

2、所联片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根据所在片的实际情况采取应变措施,抽调所在片的联村干部集中行动,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山头。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组织村干部集中行动,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千张、蜡烛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所联村发生火灾时,联村干部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在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山头。

2、防火期内,每天利用广播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3、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建立村护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4、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5、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书记、村主任及两委干部必须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千张、蜡烛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6、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镇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7、清明节期间,在村坟墓集中区的进山道口设立检查点,每个检查点要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村干部包山头负责制,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开展收缴带上山的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等工作,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六)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打火机、烟花爆竹、千张、腊烛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森林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护林员要按时上岗。专职护林员除雨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有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镇防火办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对痴、呆、傻等智障人员法定监护人(亲人)职责

1、法定监护人必须负责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禁火期间,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手段和措施,严禁精神病患者和痴呆傻智障人员携带火种外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2、由于法定监护人对监管对象的监管不力或措施不到位,精神病患者和痴呆傻智障人员在野外违章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或火警,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九)对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监管人(村干部)职责

1、监管人要及时掌握监管对象的动态,经常与法定监护人联系。

2、监督法定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监管对象落实防范手段和管护措施,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间,确保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做到:

(1)出门不带火、户外不吸烟、野外不玩火;

(2)外出时有人陪护,不带火种;

(3)监管人要加强对痴呆傻等智障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常识教育;

(4)监管人要认真履行好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

(5)如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营造舆论氛围,夯实工作基础(3月1日至4月10日)

(一)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资料、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各村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以及森林防火告知书、倡议书、宣传画等,在3月20日前张贴到各村人员集中的场所。

(三)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学校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每个学生一份森林防火告知书,要求告知家长、亲属并张贴。

(四)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是本村森林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行政村的森林消防工作负总责,村两委会成员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责任到人。

(五)以村为单位对坟墓集中点与零星坟墓以及进山主要道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清明节期间各坟场集中点、主要道口等村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要求在3月10日前上报镇农办。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每个集中点、道口的村级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每个坟场、道口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1日—3月15日)

(一)各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2020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二)各村各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对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的作用,让老人去宣传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山上坟,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外出人员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对全镇销售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

(五)各村要建立扑火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扑火技能演练,加强扑火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10日至4月10日)

(一)3月10日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活动月和部署安排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3月12日前,各联村干部会同村干部负责把《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森林防火告知书、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张贴到每个村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防火宣传作用,做到家喻户晓。

(三)3月12日前,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巡查员、扑火队员及中小学负责人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活动月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四)3月18日—25日,由各村负责组织好劳动力,开辟好重点坟场、低山缓坡的森林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不少于20米,有条件可在隔离带栽植杨梅、苦槠等树种,联村干部要到村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五)3月26日—4月10日,各村设立护林防火检查点,实施对进山人员的烟花爆竹、千张、蜡烛、打火机等的检查与收缴工作,增派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管片、联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清明节期间大村不少于7名,小村不少于3名的党员干部协助巡查,对重点部位进行设卡检查,做到严防死守。

(六)3月26日—4月10日,由镇组织督查组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七)3月26日—4月10日,联片领导、各联村干部全部下村,督促各村组织落实人员,安排防守地点,明确责任人员,落实防守任务,村级巡查员和包山头村干部在早上6:30前要到岗到位。对进入重要道口、坟场以及行政村管辖区域的车辆人员及上坟物品都要进行检查,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做到严防死守,禁止一切火源携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第四阶段:(4月11日至15日)

4月15日前,各联村干部将森林防火活动月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要求,形成镇长、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集中精力抓防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实行森林防火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村干部包村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

六、工作要求

(一)为了加强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和应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二)各施其职、切实做到思想、组织、责任、措施的落实。

(三)护林防火巡查员必须在各自划定的巡逻范围内早出晚归地开展工作。

(四)镇应急队伍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了,灭得下。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镇森林消防办公室汇报。

(六)清明节期间,全体机关人员不放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一律穿好迷彩服,戴好红袖套,到村开展巡查,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抓防火工作。落实人员把守进山道口,加强对扫墓人员的宣传教育,收缴进山人员携带的一切火种及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