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0 13:19文章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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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涪城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30条。其中:基本信息公开86条,包括工作动态32条,公示公告52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信息公开69条,包括财政资金3条,环境保护66条;公开机制公开1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专题专栏公开74条,包括环保督察专栏58条,环境违法曝光台案件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收到群众来信要求公开环评相关信息1件,并按要求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政府公开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涪城政务网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适时对我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和升级,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和公开程序的规范性;三是公示局内各股室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的业务素养,增强信息公开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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