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9年,涪城区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涪城区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5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226012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在公开流程、监管机制不断探索,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目标考评制度、政务网站信息采纳制度,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体系等,定期对涪城政务网、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各相关部门信息发布更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印发督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将统计、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逗硬考核。
(二)及时解读回应。健全完善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开设解读专栏,统筹运用涪城政务网、涪城手机台、区政务服务中心、12345市长热线、政务微信微博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政策精神,不断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倾听民意、回应诉求,强化源头管控、着力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回应能力。
(三)强化服务保障。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投资项目快速落地”为重点,坚持“一窗受理、联合服务”原则,破除部门壁垒,确保项目提速增效。通过改革,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审批时限不断压缩、审批材料不断精简、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四)创新政务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构建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窗制”改革,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自助服务等特色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涪城政务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细化流程,设置指南、目录、年报、申请4个项目,深化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39个部门(乡镇或街道)信息公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发布总量为11101条,其中区级部门发布信息8479条,乡镇街道发布信息2622条。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工作、公开年报、财政信息等各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以涪城政务网、涪城新闻网、涪城手机台、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查阅点(档案室、图书馆)以及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申请类别均为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全部以信函邮寄的申请方式,现10件办结,1件办理中。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区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1件,当事人已撤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基层单位未单独设置政务公开办公室,无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不够规范,不能合理应对日益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法律风险。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办及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政务公开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实地调研,不定期深入各地、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涪城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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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6 |
7 |
7 |
规范性文件 |
347 |
59 |
78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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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5 |
减15 |
1700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98 |
0 |
23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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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283 |
20 |
4121 |
行政强制 |
177 |
35 |
36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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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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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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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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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69 |
22053.7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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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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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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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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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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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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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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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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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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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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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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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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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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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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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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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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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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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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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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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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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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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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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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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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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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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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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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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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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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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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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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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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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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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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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