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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审计局基本公开目录
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基本公开目录 | |||||||||||
序号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 |
1 | 机构设置 | 1.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定方案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2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2.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相关文件要求确定本部门最新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定方案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2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3.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简历、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定方案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2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4.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定方案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2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5.下属单位 |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定方案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2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2 | 政策文件 | 6.法律法规 | 国家、省、市、区关于审计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主要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文部门、发布日期、正文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3-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7.政策解读 | 在工作过程中执行上级政策、指导意见时形成的适合本地的各类政策解读、具体做法、细则规定中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3-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8.其他政策文件 | 审计局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制定或区审计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3-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3 | 工作信息 | 工作信息 | 审计局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机关党建等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4 | 年度要点 | 工作要点 | 党务、纪检、脱贫、审计、信息化等工作重点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工作方案 | 党务、纪检、脱贫、审计、信息化等工作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工作计划 | 审计局年初党务、纪检、脱贫、审计、信息等工作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1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5 | 财政资金 | “三公经费”预决算 | 区审计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及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3-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部门预决算 | 区审计局本年度部门预算及上一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3-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 社会 | ||||
6 | 财政审计 | 审计结果 | 区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3-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区分处理后发布 | 社会 | ||
审计公告 | 区审计局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过程、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办公室 | 信息形式(变更)3-6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区分处理后发布 | 社会 | ||||
备注:1.目录事项类别中的机构设置和政策文件为必设项,各部门要依据实际情况如实梳理、编制;2.涉及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部门,要将事项的梳理作为基本目录编制的重点,做好“应公开、尽公开”;3.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重心,将民生领域事项、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信息、政务公开、财务信息、人事信息等纳入目录的编制工作,做好科学、全面、合理、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