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4—6月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7-07-31 23:2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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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办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要求,区目督办会同区信息办对全区各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

  按照《2015年涪城区政务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每月须更新4条(每季度12条,每年度48条,)信息,本次考核信息更新12条为合格。

  4-6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发布总量为1503条,其中乡镇街道发布信息518条,区级部门发布信息985条。

  更新较好的单位有:南山街道(更新140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新75条)、工区街道(更新60条)、区安监局(更新58条)、区财政局(更新54条)等(详见附件1)。

  (二)重点信息公开更新情况。

  根据《四川省2015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我区政务网“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共包括15项指标,涉及人事、财政、审计、农业、发改、科技、就业、公共资源交易、住建、国土、食药工商质监、安监、环保、应急、统计、交通、工信、水务、林业等部门。各责任单位应按照《2015涪城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完善相应栏目信息公开内容。

  更新较好的栏目及责任单位有:区人大办(人事信息)、区委组织部(人事信息)、区人社局(人事信息)、区财政局(财政资金)、区农业局(公共资源配置)、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区食药工质局(食品药品安全)、区环保局(环境保护)、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区发改局(价格和收费)、区统计局(统计信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区审计局(财政审计信息)、区科知局(科技项目管理)、区就业局(就业服务)等(详见附件2)。

  (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民生领域服务”包括9项指标,涉及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就业局、区卫计局、区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公安分局、区招商局、区食药工质局、区人社局、区公积金中心,共11个单位。

  更新较好的栏目及责任单位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区教体局(教育服务)、区就业局(就业服务)、区卫计局(医疗卫生)、区住建局(住房服务)、区招商局(招商引资)、区食药工质局(医疗卫生、企业服务)、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区公安分局(企业服务)、区地税局(企业服务)、区文广新局(公共事业)、区公积金中心(住房服务)(详见附件3)。

  (四)部门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全区共有子网站18个,其中政府部门12个,其他部门网站6个。本季度共更新信息2076条(详见附后)。

  更新较好的单位有: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教体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朝阳街道等。

  排序

  单位名

  信息更新数量(4-6月)

  区城管执法分局(参与普查网站)

  587条

  区教体局(参与普查网站)

  582条

  区委宣传部

  537条

  区财政局

  62条

  朝阳街道

  54条

  区食药工质局

  32条

  区地税局

  29条

  区农业局(参与普查网站)

  24条

  区就业局

  23条

  区政务中心(参与普查网站)

  23条

  区司法局

  21条

  区委组织部

  18条

  区科知局

  17条

  区政协

  15条

  金家林管委会

  15条

  区档案局(参与普查网站)

  14条

  区林业局(参与普查网站)

  12条

  区总工会

  11条

  二、4-6月政府网站建设考核不合格情况

  (一)“基本信息”栏目考核不合格情况。

  本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区国土局(10条)(详见附件1)。

  (二)“重点信息公开”栏目考核不合格情况。

  本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该栏目连续两次考核仍不达标视为不合格,并扣除相应目标考核分值):区国土局(详见附件2)。

  (三)“民生领域服务”栏目考核不合格情况。

  本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该栏目连续两次考核仍不达标视为不合格,并扣除相应目标考核分值):区社保局(详见附件3)。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检查结果来看,涪城政务网在“部门/乡镇/街道动态”、“重点信息公开”、“民生领域”方面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现象,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办要求及时整改补充栏目信息。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加载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各部门应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加载工作,按照每月不少于4条、每周须有信息更新要求报送,保证每月信息报送的均衡性(部门/乡镇/街道动态信息每两周须有更新)。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上报信息内容格式混乱、图片格式不一致、附件为死链接等问题,建议文字内容采取“一键排版”功能,图片处理为宽度500的JPEG格式,为此各单位信息采编员必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核查信息内容、格式、图片、附件等方面问题,且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二)高度重视“重点信息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从本次检查的结果看,“重点信息公开”、“民生领域”未达标的栏目5个,涉及2个单位(详见附件2、3),望涉及的部门要按照《涪城区政务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完成本单位责任栏目信息更新工作,重点加强对婚姻登记、教育服务、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服务、企业服务、公共事业、招商引资等栏目信息的公开,要确保每个子栏目每半年有信息更新,并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全面性。

  (三)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网站的建设工作。

  各部门网站要按照2015年政府网站普查标准(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根据国办对部门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督促网站维护人员按要求对本部门网站进行栏目的梳理,杜绝空白栏目及死链接的出现,并掌握网站各栏目的信息更新时间节点(动态信息每两周须有信息更新,日常信息每半年须有信息更新),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防止“僵尸网站”的出现,同时要加强上报信息内容的审核,避免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名称、国家、省、市、区领导姓名等敏感字出现错字、漏字、格式混乱等现象发生,并且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工作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附件:

2016年4-6月政府网站建设督查通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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