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服务的新方式新途径,简化工作程序,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水平,为各进场交易主体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二)深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不断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协调,与外地县区联合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深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步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