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被处罚者名称: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MA68DUNM4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邱强
处罚决定书文号:绵涪环罚〔2023〕7号
违法事实:石膏轻质隔墙板生产线粉尘收集仅建设部分废气收集管道,且未与设备连接,未按照环评要求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1.对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85,000元;2.对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李欣林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18日
作出处罚决定单位: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