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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0 15:41文章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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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者名称: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MA68DUNM4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邱强

处罚决定书文号绵涪罚〔2023〕7

违法事实:石膏轻质隔墙板生产线粉尘收集仅建设部分废气收集管道,且未与设备连接,未按照环评要求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1.对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85,000元;2.对绵阳市建安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李欣林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18日

作出处罚决定单位: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