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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双不新规”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发布日期:2023-03-28 15:32文章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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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双不新规”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涪城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为切入点,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涪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向某餐饮公司开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2023年2月1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期限已到期,截至检查当日已过期1月,而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获知该公司因疫情原因经营时间较少,临近春节又未开展营业,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实际从事经营行为不足1个月等情况。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违法时间不足1月,且是初次违法,事后积极申请办理延续,主动认真整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适用范围和《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使用条件

2023年313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抓好“双不新规”的贯彻落实,做到包容审慎有“尺度”、助企纾困有“力度”、柔性执法有“温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由“严罚式”向“容错式”转变,真正做到监管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助力涪城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