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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6-18 13:52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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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区委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412日至430,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2,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情况。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坚持以坚强党性和过硬作风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有关情况,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2024年9月23日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副书记和政治处主任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指定政治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综合协调、督办调度等工作。三是对照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强化重点事项整改日常督办跟踪,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听取和研究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严肃巡察整改的政治纪律,统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形成全局上下层层抓整改、件件有实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情况。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整改负总责,做到“四个亲自”,专题审议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6次,传达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局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意见的有关内容,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导推动。二是召开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每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报告;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走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三是主动组织梳理研究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平安涪城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党建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运用和问题整改6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任务分解、措施制定、整改落实等事项提出详尽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四是与班子成员开展12次谈心谈话,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加强分管领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目前,新制定制度4个,修订制度2个。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1项,已办结。

(一)一体推进法治建设

1.积极发挥牵头职能作用。一是统筹协调区级相关单位积极履职,联动完成市级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同步以“书面+实地”形式,开展区级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二是启动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工作,2024年10月23日织召开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讨论完成工作制度修订,并对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开展提出要求。三是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同时把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全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2.扩大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覆盖面。一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加强与区检察院的协作配合,2024年7月19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构建纵横执法办案网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4年8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执法单位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完成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厘清行政执法权责边界。三是将社会热点问题纳入监督范围,深入人社、民政等部门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四是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向全区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发送《关于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的温馨提示》,转发《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的提示函》,收到并审查备案报告69份。五是提高执法监督频次,年度监督重点执法单位23次,涉及执法部门22个,制发工作建议书7份。对镇街行政法及司法所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指导9次。六是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2024年12月19日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全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对案卷反映出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联动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七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梳理推送数据2278条,针对其中涉及行政执法的622条事项,逐一审核监督,对可能存在行政违法的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电话回访行政管理相对人5人次。经核查,均不存在行政违法。八是强化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扩大案卷评查领域范围,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类型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全年集中评查执法案卷89卷,占全区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的5%。

3.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法。一是加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通过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严格审核、动态管理,对岗位调动人员、退休人员等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及时换证、销证200余张,发放新证70余张。二是丰富行政执法培训方式,督促各执法单位通过自主培训、执法骨干集中业务培训、考前培训、学法平台培训等多种方式完成执法人员轮训,确保达到培训学时要求。三是举办区级行政执法专项培训3期,累计对300余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培训。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49件,在复议阶段化解220件,占比88.35%。五是及时通报行政应诉败诉情况,严格落实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督导败诉行政机关分析败诉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败诉情况报告抄送司法行政部门。六是编制《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在“法治涪城”微信公众号推送9期,通过以案释法方式,提高全区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七是召开行政复议与应诉高发领域的行政执法互动交流会议4次,积极推动通过个案问题规范类案执法。

(二)持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

1.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一是持续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备,针对空缺数,积极对接区人社局统一实施招录;对照社会工作者配备要求,积极与乡镇(街道)沟通协调,从编外人员中统筹调剂使用。二是加强常态化信息核查,通过大数据查询矫正对象外出信息,发现不假外出3人,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进行警示教育。三自问题反馈以来,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4次,通报当月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对日常监管、教育帮扶进行分析研判。四是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各司法所通过走访矫正对象本人、家庭和村(社区)等方式了解核实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完成在册矫正对象全覆盖走访排查,针对重点人员落实一人一策监管措施。五是举办全区社区矫正帮扶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帮扶工作开展、帮扶台账建立、分类管理等工作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帮扶工作能力和水平。六是指导辖区司法所制定社区矫正帮扶工作计划,对年度帮扶工作进行梳理,建立完善年度帮扶工作台账,明确教育帮扶内容、方式、时间、对象等,累计帮扶矫正对象62名。七是联合区检察院对各司法所帮扶和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帮扶工作计划、帮扶台账等资料,发现相关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2.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结合中央相关工作专项督导,对各司法所安置帮教档案开展集中清理规范,集中摸排全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建立情况,督促司法所对未建档及时建档;对各司法所安置帮教建档及档案规范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发现建档不规范问题4个,并督促及时整改。二是2024年10月31日,对全区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系统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安置帮教信息核查、衔接、安置、管理、帮教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不断提升镇(街)和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能力。三是2024年12月20日印发我区《优化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7项,强化帮教措施6条。四是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全覆盖排查,建立重点、失联等人员台账4个,落实“一人一策”工作措施。

3.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收集汇总各镇(街)重点企业名单,建立工作台账;安排督促各司法所深入开展企业走访,进行法治体检,并要求将规模大、纳税多、效益好的企业纳入法治体检范围,梳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升法治体检针对性与实效性;加强对各司法所企业法治体检报告、调查问卷体检项目表、劳动用工合同审查表等资料的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要求整改,强化工作质效。全年走访重点企业20余家,占法治体检年度数量的33.33%。二是依托涪城公益法律服务团、邓启贵人民调解专家团队,多形式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动法治体检走深走实,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开展法治讲座15次,专题研讨3场,进企业法治宣传27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30条。三是根据《四川公证公益法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国证公证处公益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年度开展公益宣传活动1场,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公证咨询;为社会公益事业、困难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提供无偿或者降低收费标准的公证服务,全面提升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水平。

(三)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1.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各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在议题提出方面的工作职责,从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和决定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局党组会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深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每次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年度开展集体学习研讨7次,确保拓展理论维度、深化思想认知、提升学习质量、促进成效转化。

3.严实践行“四下基层”。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走访、调研工作台账》,明确“行业为主,联系为辅”的司法所分管联系工作要求。自问题反馈以来,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走访下属事业单位、基层司法所8次,切实加大联系基层帮带指导力度;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司法所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走访基层司法所21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一是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累计开展政治轮训6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二是重视业务技能培训,累计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业务培训7次,选派29人次外出参加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部履职能力。三是通过实地、电话、视频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务督察7次,印发《督察通报》3期。

(四)认真履行党建责任

1.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一是制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部署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局党组研究党建工作5次,推动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二是实施“政治领航”“成长启航”“法治护航”党建工作做法,推动党建与司法行政深度融合。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有关方面抓好党建责任落实,推动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把关审核全系统各党支部书记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筹备召开述职评议会。

2.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5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主动认领问题54个,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阅、把关各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三是2024年10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分管领导到会指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领导列席会议。

3.加大下设支部指导力度。一是督促国证公证处党支部规范宣传阵地,并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重新核算党员每月应交党费金额并抓好落实。同时,下沉督导其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等党建工作4次。二是督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从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等党建工作情况,查阅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实用手册,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述责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1.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压紧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二是安排部署全系统工作,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细化明确16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局党组书记全年听取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4次,常态督促班子成员对各领域干部职工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大对机关纪委领导监督力度。一是规范开展机关纪委换届选举,2024年12月27日选举产生新一届局机关纪委委员会及纪委书记、副书记。二是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工作机制,明确领导机制、运行规则和职责任务。三是局党组每半年研究机关纪委工作1次,听取工作汇报,加大对机关纪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

3.加强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一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时完善更新班子成员走访台账。自问题反馈以来,走访国证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各司法所25次,加大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二是督促国证公证处在办公场所公布最新公证收费项目及标准,完成案件收费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业务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股室对公证案卷和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违规问题。三是结合日常监管,督促国证公证处积极开展财税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动态提醒工作措施落实。

4.严格管控项目风险。一是持续强化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组织集中学习2次,巩固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修订细化单位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明晰各采购环节、各部门职责,确保全流程合法合规。

(六)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党组副书记和政治处主任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指定政治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综合协调、督办调度等工作。各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2.加强两所一处管理监督。一是做好考核评价。对主管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年度考核,认真考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质量、遵守纪律等情况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市局,结果作为机构评级、人员执业资格延续等方面重要依据二是严格准入审查严格审核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执业人员的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的表现进行认真初审,切实把好法律服务队伍“入口关”三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场所制度公示情况、业务卷宗、档案,检查业务办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进行风险代理、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等情况。全年实地走访检查法律服务机构45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法律服务机构25家,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传信用管理平台;对存在轻微问题的7家法律服务机构责令整改,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畅通电话、邮件、网络平台等多种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办结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4件次,开展警示谈话教育3次、电话提醒10次;获赠锦旗1面,接到表扬电话10余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司法局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我局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钉钉子精神,盯住抓、反复抓、抓到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向区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建立长效机制。树牢全局观念,坚持长远打算,把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举一反三、以小见大,由点带面、由表及里,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机制,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系统集成、常态长效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凸显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信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6月18日至7月2日。联系电话:0816-221643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邮政信箱: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8号511巡察整改公开信箱,邮编:621000;电子邮箱:mysfcqsfj@163.com。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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