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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0703018001GB00027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16:41文章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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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市政府(绵府批复〔2024〕231号)批准,同意绵阳涪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0703018001GB00027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代表市政府向绵阳涪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46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0703018001GB00027号)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绵阳涪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划拨宗地面积13710.51平方米(20.5658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划拨土地费用1170.1298万元绵阳涪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足额支付。绵阳涪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足额支付划拨土地费用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绵阳涪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4102号)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本公告公示期为10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与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赵伟,电话:0816-2385982)。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程序为划拨用地申请人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特此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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