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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4-04-26 14:43文章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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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交通运输局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清单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1

1.贯彻实施省、市、区有关交通行业领域扬尘污染治理方案;贯彻实施重污染天气专项行动方案。

2.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机动车维修企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会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刘旺林

李世伦

运公股

交通综合执法中队

2

1.负责指导公路养护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降低公路工程养护过程中的燃料消耗和碳排放。

2.指导实施区级交通干线公路扬尘和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张丽平

李世伦

公管所

交通综合执法中队

3

1.负责指导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绿色公路交通建设,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降低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燃料消耗和碳排放,推广绿色公路建设施工理念。

2.负责建立本辖区内在建农村公路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督促本行业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等相关规定,会同生态环境局对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抽测,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指导实施区级交通建设施工工地扬尘和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4.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督促建设业主依法办理交通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田勇

 

 

 

 

 

 

 

 

 

规建股

质监股

 

4

1.负责指导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指导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防治。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指挥通航水域溢油应急处置。

3.负责区级管理水域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4.负责组织实施码头、船舶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刘旺林

李世伦

运公股

交通综合执法中队

5

贯彻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刘旺林

运公股

投诉电话: 0816-358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