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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事中监测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7 16:20文章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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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发展中心

关于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事中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2023年12月15日涪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23次)党组会议同意,对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事中监测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诚邀有意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发展中心。

2、项目名称: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

3、建设地点:涪城区新皂镇、石塘街道、吴家镇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总投资125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拆迁补助资金。冯家河中段改道后总长1328m,新建堤防左岸全长822m,右岸全长805m,两岸总长1627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沿堤线新建穿堤箱涵1处,涵管5处,设置下河梯步4处。  

5、服务内容:涪城区冯家河中段改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事中监测服务项目施工阶段的地表水、大气和噪声等进行监测),完成行业部门审批备案等全部相关内容工作

6、工作时长:项目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

7、服务费:最高限价3.00万元

报名时间地点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4417900至202441917:00时止。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起止时间同公告起止时间一致;报名地点为涪城区农业农村局405办公室,报名登记同时领取竞谈方案及投标文件模版(电子版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参与报名,其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加盖鲜章)、委托人身份证、最近6个月内个人社保证明(如新入职则提供劳务合同及薪酬支付材料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鲜章)。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资质要求提供的企业经营范围具有环保咨询,环境监测环境环保相关服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三)信用要求。1.“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2.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4.投标人如查有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该公司不予报名登记。

(四)投标人承担的类似水利项目环保监测业绩证明。至少提供1个或以上的类似水利项目环保监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评标办法

(一)招标人组成3人以上单数的评标小组,局纪检组全程参与。

(二)投标文件应密封,封面盖鲜章,袋内应包含以下基本

材料。

1.投标人报名时领取的投标文件填后内容(加盖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最近6个月内个人社保证明(如新入职则提供劳务合同及薪酬支付材料等)

4.履约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提供近三年无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5.提供①“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

6.投标人承担的类似水利项目环保监测业绩证明。至少提供1个或以上的类似水利项目环保监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其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加盖鲜章)、委托人身份证、最近6个月内个人社保证明(如新入职则提供劳务合同及薪酬支付材料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鲜章)。

8.投标人认为涉及投标内容的需增加的材料。

(三)竞争报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竞争报价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不到3家及以上,招标人重新招标。

2.竞争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特别注意: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报价在最高限价60%以下的,应提供合理的说明。成本明细清单(投标人逐项就所提供的工程或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书面情况说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加盖鲜章)。

以上材料需提前装入投标文件袋中予以密封,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开标后,评标小组有权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等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按规定密封递交的,评标小组可以将其响应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3. 二次报价。如最低有效报价相同,则由评标人组织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现场报价,不需再提供成本明细清单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该最低报价为中标价。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以业主单位电话通知时间为准点: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六、结果公示

投标结束后,业主单位将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务网公示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到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发展中心签订合同。若发生投诉,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唐工       话:158837798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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