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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绵阳市2023年第22批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2023-03-22 10:31文章来源: 涪城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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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涪城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青义鼓楼17组,戈家庙2、6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青义镇鼓楼村17组,戈家庙2、6拟征收面积约24.0328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3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科技城新区创业园街道办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绵阳科技城新区创业园街道办在拟征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公告同时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myfc.gov.cn/)。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绵阳市涪城人民政府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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