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723/202306-00005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3-06-27
文号: 绵涪府办发〔2023〕32号 关键词: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2023-06-27 15:44文章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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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解读

    一、优化目标

本次审批流程优化主要针对区级审批、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非必要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行政部门受理的审批时间由70个工作日缩短至5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开工前行政部门受理的审批时间由63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二、实施方式

(一)推进分阶段并联审批,靠前服务、容缺受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涪城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

将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划分为前期工作、施工建设、竣工验收3个阶段,分阶段设立牵头召集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平行推进、相互衔接、及时转换的原则,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部门并联审批、容缺受理。

1.前期工作阶段

前期工作阶段的牵头召集部门为区发改局,责任单位为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针对但不限于项目审批(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等事项,同步进行部门间并联审批。

区发改局要在区自然资源局受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时,同步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相关工作,提前论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待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后及时出具批复文件。

区自然资源局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根据可研批复或备案证明、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或土地摘牌记录等情况,容缺不动产证,取得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后,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预审意见,用于项目提前开展建设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待项目取得正式土地手续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区住建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与区自然资源局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实现并联办理;在区自然资源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牵头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提前论证施工图的合理性、适合性,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审批职责同时推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等。

2.施工建设阶段

施工建设阶段牵头召集部门为区住建局,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局、涪城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针对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含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消防设施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事项,同步进行部门间并联审批。

区住建局在项目开展施工图备案时,提前介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推进工程建设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施工图备案内容不出现偏差;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容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行开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预审,待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及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阶段

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市国动办等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络,做好竣工验收“边建边验”靠前服务工作,缩短竣工验收时间。

(二)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项目推行三维数字化并行管理的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在招标阶段,项目单位将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发包给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步确定监理单位,缩短投标周期。在项目实施阶段,工程总承包单位充分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是指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过程和结果的总称),推动项目建设各程序同步实施,通过推动设计、施工、采购各方深度融合,实现设计、施工高效衔接,缩短施工周期。

(三)推行施工许可证分段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对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许可证可推进分段办理,在科学统筹工程规划、施工时序、财务进度等基础上,按工程进展划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地上工程3个阶段,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减少环节

对已纳入本级及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后,可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和房屋建筑类改扩建项目,由区住建局直接审批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缩减时限

(一)压缩前期工作阶段办理时限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承诺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审批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备案通过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初步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意见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节能审查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在要件齐全受理后即转。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办理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二)压缩施工建设阶段办理时限

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在要件齐全受理后即办;质量监督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监督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建设阶段办理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施工建设阶段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各项目审批有关部门应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开展项目业务,理清与其相关部门审批关联事项,相互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在审批环节中实现平行推进、并联审批,最大化压缩审批时限,服务项目高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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