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870/202306-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涪城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12-18
文号: 绵涪府办函〔2019〕97号 关键词: 三个转变、理清职责、审计计划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12-18 14:03文章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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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 意见》(审投发〔2017〕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 〔2018〕72 号)《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审计工作推进“三 个转变”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18〕41 号 ) 文件精神,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实现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部门职责

进一步厘清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职责,明确我区投资领域各部门 的职能职责,实现职能归位。

( 一 ) 区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 范围内开展投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的要求, 立足政府投资项目,负责全面监督投资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 理使用、政府投资绩效、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履职尽责情况,抽查复核由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论等 工作。

(二) 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执行产业政策贯彻和投资结构、产 业布局把关定向等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审批、招标核准及综合监管等 工作。

(三) 区财政局。依法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前期投资预算评审 职责,负责项目预算评审、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批复、财政资金绩效评 价等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 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业投资政策落实、行业建设 市场监管、行业建设规划和发展规划执行等宏观职能,负责项目行政 许可办理、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加强 工程造价、招投标和项目质量、安全等方面监管。

(五)项目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所主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 款结算的监督管理等职责。

(六)项目单位。依法履行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落实规划设计、 审批手续办理、投资控制、施工监理、竣工结算办理、财务决算编制 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 一 ) 区审计局依法履行投资审计监督职责             

   1.严格审计计划。区审计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确保质量、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投资审计项目年度计划,报经区 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确定,投资审计计划一经批准下发应严格组织实 施。对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政府投资建设审计项目, 区审计局应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2.投资审计实施方式。区审计局根据各单位、各部门投资领域现 状、被审计对象、政府投资项目实际,采取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 绩效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组织实施,可合理借助并 强化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力量参与投资审计。

3.强化投资审计重点。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审计。切实加强以政府 投资为主,关系区域内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 的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的推进、建成投产、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 等,推动有效投资政策措施落地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审计。聚焦重大项目审批、 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重大设计变更、工程 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 进堵塞管理漏洞、治理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履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 各部门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优化要素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过 程管理、强化投资控制、办理审查批复、工程验收启用、开展绩效评 价等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着力揭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提高政府投资领域监管治理水平。

4.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监督。根据审计力量情 况,对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办理项目竣工结算的情况和中介机构的竣工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项目单位虚报套取资金、结算不 实、中介机构对结算审核不严、出具虚假结果、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对 应当追究个人责任的,提出问责建议,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对未纳入区审计局年度计划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由项目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单位可利用具有相应资质及工作能力的内部 审计机构,或依法依规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核,负责收集整理项 目结算档案以备审计核查。

(三)项目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建 设程序。项目单位是项目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加强对 参建责任主体的管理,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履行权利和义 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科学、合理地明确参与管理的 每个具体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时检查督促履职情况,形成一套能够长 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工程结算是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充 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严格规范工程结算活动。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我区关于政府投资审计相关 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 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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