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公布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年报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公开,具体公开网址为http://www.myfc.gov.cn/public/content/39535511,如有疑问请与涪城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0816-2225131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涪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65条。其中:基本信息公开86条,包括工作动态69条,公示公告15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信息公开66条,包括财政资金3条,环境保护61条;公开机制公开1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专题专栏公开13条,包括环保督察专栏2条,环境违法曝光台案件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依规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严肃性、统一性、时效性。2022我局收到群众来信要求公开环评相关信息1件,并按要求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涪城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以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由专职人员每天对平台进行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同时也存在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会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三)继续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